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关系如何,是价值论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会产生不同的价值论。在马克思看来,使用价值既不是价值的实体,也不是价值的决定因素,但使用价值对价值的存在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然而,人们未曾注意到的是,马克思对使用价值的解释并不是统一的,前后一贯的。一方面,马克思把使用价值看成商品的有用性,看成商品的一个因素或一种属性。他指出:“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1)“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2)因此,使用价值就是商品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或有用性。这种使用价值,是物品作为商品的一个重要因素或属性。马克思明确写道:“商品是一种二重的东西,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3)“商品本身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4)“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商品的两个因素”。(5)另一方面,马克思又把使用价值和商品体等同起来,把使用价值看成商品或商品体本身。例如,他明确指出:“商品体本身,例如铁、小麦、金刚石等,就是使用价值。”(6)“各种使用价值或商品体的总和,表现了同样多种的……有用劳动的总和,即表现了社会分工。”(7)“上衣、麻布等等使用价值,换言之,种种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8)因此,马克思对使用价值实际上下了两个不同的定义。第一个定义:使用价值是商品的有用性,是商品的一个因素或属性;第二个定义:使用价值就是商品体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