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怀疑中国新反垄断制度徒具其表的想法都已烟消云散。
中国《反垄断法》于去年8月北京奥运会前夕生效施行。其后,竞争管理当局迅速展现出了积极性,着手调查知名企业涉及的并购交易。
反垄断法律师对中国商务部在法规完善过程中的透明做法予以赞扬。商务部是最终负责执行《反垄断法》的机构。
但许多竞争专业人士担心,中国反垄断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一致的地方,而且这种情况在今后还将继续存在。
他们担心,《反垄断法》可能被用于阻挠并购交易。
一些中国官员和博客作者提议,中国可援用《反垄断法》,挫败力拓(Rio Tinto)与必和必拓(BHP Billiton)组建铁矿石合资公司的计划。
“中国反垄断制度起步不错,只是实施执行环节比一些人预料的要慢,”路伟(Lovells)律师事务所驻上海的基尔斯蒂•尼克尔森(Kirstie Nicholson)表示。
“商务部在颁布细则前,广泛征询了意见,并采取了透明的做法,这相对以往是一项可喜的变化。”
当局在反垄断制度的建设上非常谨慎,以致《反垄断法》中有关管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垄断协议的细则至今都还没有拟定。
商务部把精力集中在充实和执行并购相关细则上,这一点引起了并购交易者的注意。
自去年8月以来,商务部做出了三项涉及外资公司的重要裁决,其中两项涉及与中国关系不大的交易。
去年11月,商务部批准了比利时英博(Inbev)以520亿美元收购美国啤酒公司安海斯-布希啤酒公司(Anheuser-Busch)的交易,但附加了限制条款,阻止英博增持4家中国公司的股份。
今年4月,商务部批准了日本三菱丽阳(Mitsubishi Rayon)以16亿美元收购英国璐彩特国际(Lucite International)的交易,但同样附加了严格的条款。
三菱丽阳和璐彩特在中国均设有小规模的业务,根据规定,已达到需要在华申报合并的门槛。
经过4个月的调查,商务部裁定,这两家公司若按计划合并,在甲基丙烯酸甲酯(生产丙烯酸玻璃所需的一种聚合物)市场将占有三分之二的份额,因此可能会损害竞争。
商务部首次强加了剥离补救方案,要求璐彩特中国公司在5年时间内剥离一半的年产能,按成本价转让给一家或多家第三方经营者。
在这项裁决之前,商务部曾在3月份以竞争问题为由,令人意外的否决了可口可乐(Coca-Cola)以24亿美元收购中国果汁生产商汇源(Huiyuan)的计划。
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可能会利用其在碳酸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强势挤占果汁市场。
不过,英国《金融时报》早些时候曾报道,北京此举是回应民族主义者对丧失一个知名民族品牌的担忧。
“对可口可乐的这项裁决,最为有力地确立了中国作为一个不容轻视的反垄断管辖主体的地位,”尼克尔森表示。
令反垄断法律师不满的是,这三项裁决都缺乏证据作为支持。
商务部的解释只有寥寥几百字,而欧盟(EU)的反垄断裁决一般都有数百页。
“中国已在尽力解释他们的裁决,在裁决过程中也向各方提供了它们所渴求的透明度,”华盛顿奥睿(Orrick)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泰德•亨尼贝里(Ted Henneberry)表示。
“但他们似乎还对这种做法欠缺经验,以致有必要在随后给出补充解释。”
亨尼贝里表示,中国反垄断当局需要提供更多的事实、数字和经济分析,以支持相关裁决——“就像世界其他地方一样”。
“在细则及实施方面仍存在大量不确定性。”
“在着手实施潜在的并购前,企业领导人希望知道游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