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本科)
合肥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 :合肥学院
学校性质 :省属综合性全日制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 :公办
录取原则
1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对于各省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一概认可,符合政策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3 、录取工作有关程序,按我省招委会有关规定实施。
4 、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 、考虑到我院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院,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各专业(除艺术类)一般要求高考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80 分。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95 分(专科不低于 90 分),并需参加外语口试,且口试成绩在良好以上。
6 、报考数学及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一般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 90 分。
7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8 、对报考我院的达线考生,将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录取专业的原则是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对于服从志愿的高分考生因志愿填报失误导致不能录取到所填报专业时,将优先调剂到其它未满专业。
9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艺术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课考试者,方可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考生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招生范围 安徽、天津、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
校址 :北校区(本部):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 373 号 邮编: 230022
南艳湖校区(本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始信路南端 邮编: 230601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51-2158118 传真: 0551-3637248 网址: www.hfuu.edu.cn
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