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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5

宝鸡文理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校招生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宝鸡文理学院,英文名: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第三条 学校地址:学校位于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宝鸡市。拥有两个校区(新校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邮政编码:721013;老校区:陕西省宝鸡市西宝路44号,邮政编码:721016)。

  第四条 办学类型:陕西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设有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哲学系(思政教研部)、政法系、教育科学与技术系、外国语言文学系、历史文化与旅游系、经济管理系、音乐系、美术系、数学系、物理与信息技术系、机电工程系、电子电气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体育系等17个院系部, 开设61个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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