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爪 发表于 2009-8-11 20:48 
沈希伦 发表于 2009-8-11 20:44 
你们都开始这样想问题了,我看自己单干好了。我并不是泼楼主冷水
一起创业应该大家志同道合,把精力放在公司的发展上。
像这种问题大家坐下来,5分钟就应该可以解决。
呵呵,你想的也太简单了吧,产权理论、激励理论、契约理论和合同法,就都是无意义的东西了?
不是没有,而是适用的对象不一样。这些啥啥理论适合对不特定人群,或者适用你不得不和他共事解决问题,或者不能回避的人。
一起创业,靠默契,靠志同道合,靠相互信任~~~
比如一个队打篮球,独的人太多了,可是目前没有发现那支队用明文规定要某个队员一定要传球~~
而队员可以选择球队,球队也可以选择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