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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2

黄冈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黄冈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10514

  法人代表:陈兴荣

  二、学校地理位置:黄冈师范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黄州,位于长江沿岸城市带、武汉城市圈、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京九、京广、京珠、沪蓉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交通便捷。在2007年中国“宜居城市”评估中,黄冈市在全国287个地级市中居第五位。

  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四、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招生范围:2014年黄冈师范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市、区)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相关省(市、区)的招生公告。

  六、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必须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七、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不包括湖北、湖南、福建、广东、新疆美术类考生),必须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湖北、湖南、福建、广东、新疆考生,美术联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学校的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具体录取原则详见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

  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3、考生录取专业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

  4、体育专业考生按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我校认定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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