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letsgo421网友提供的答案。但我对于第二个问题仍有些疑问,现在提出来,请各位同仁指点:
假设有两个工厂A和B,每天均产生的污染100吨。A减少每吨污染的成本为10元,B减少每吨污染的成本为100元。现在政府想将总污染控制在50吨。在政府知道A和B的成本时,可以通过污染权的分配将总成本达到最优。我算出来的结果是6000元。但是,在政府不知道A和B的成本时,一般采取的做法是征收庇古税或发行污染许可证。
先考虑收税的方法:只有当每吨的税收不少于100元时,B才会减少污染。出于简单,设定在100元。此时,A的成本=减少污染的成本=1000元。B的成本=税收+减少污染的成本=10000元。总成本为11000元。
再考虑发行污染许可证:政府给每个工厂25吨的许可。毫无疑问,B将向A购买。只要价格超过A的成本就行了。比如20元。此时,A的成本=减少污染的成本-卖出许可证的收益=500元。B的成本=减少污染的成本+买进许可证的支出=5500元。总成本为6000元。
这与收税的差距太大了,按照书上所言:庇古税和交易污染许可证都会以最低的成本减少污染。这是矛盾的。并且,收税的成本比直接管制的都大(此时直接管制的总成本=750+7500=8250元)。这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