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巩固“阳光工程”成果,做好学校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校名为福建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394),是福建省人民ZF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公办,注册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仓山校区办学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旗山校区办学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清校区注册地址为: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信息技术学院(软件高职人才培养基地)办学地址为: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