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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9
这是新闻:
派出所副所长和大学生为救落水儿童双双牺牲
2009年08月19日 14:25安徽市场报 】 【打印共有评论5
市场报讯 为抢救一名落水儿童,宁国市的大二学生卢帅和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曹军奋不顾身跳入湍急的河流。不幸的是,两位英雄先后被激流卷入漩涡,再也没有醒来。
8月17日下午4时许,宁国市中溪镇凤凰村一儿童在该村朱家坝游泳,突然被水流冲入坝下深潭。小孩在水中拼命地挣扎呼救,正好被在河边钓鱼的大学生卢帅和15岁少年张志华发现,两人奋不顾身跳入水中进行施救。由于水流湍急且伴有巨大漩涡,卢帅和张志华也不幸被卷入漩涡。卢帅在奋力将落水小孩顶起后就被漩涡卷入水底,张志华和落水小孩则拼命在水中挣扎呼救。此时,中溪镇凤凰村上塔坞村民项文斌听到呼救,也赶到跳入水中救人,不料下水后自己也险些被卷入水底。他奋力冲出漩涡爬上岸,用竹竿先后将张志华和最先落水的小孩救起。这时,卢帅已不见踪影。
附近村民及卢帅的母亲等人得到消息后纷纷赶到现场。中溪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协助村民搜救。狮桥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曹军、民警阮国健这时从值班点回来,正好路过此地,也立即投入救援。
此时,自告奋勇下水救人的村民张宏兵(张志华之父)、廖小兵已被漩涡卷得直打转,眼看要被卷入水底。危急时刻,曹军在周围群众协助下,用绳索将张宏兵救起,自己却被激流冲倒。在被大家奋力拉起后,曹军穿上救生衣,不顾个人安危,再次拿着绳子去营救廖小兵。当他站在坝中间的激流中抛送绳子时,又一次被激流冲倒,随即被漩涡吞没。当曹军被紧急打捞上岸后,已英勇牺牲。
18日下午2时许,经过警方和附近群众22小时的奋力搜救,卢帅的遗体被打捞上岸。
据了解,曹军今年刚35岁,是宁国市狮桥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卢帅今年才20岁,家住宁国市中溪镇凤凰村茶叶坑组,现就读于安徽涉外经济学院,今年读大二。
卢帅和曹军因救人英勇牺牲后,宣城市委常委、宁国市委书记孙正东等高度重视,指示相关部门切实做好救援和安抚。目前,该市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妥善地做好善后工作。
刚刚在凤凰网看到一则新闻,如上。
个人观点:我觉得成年人不应该去救孩子,因为将一个孩子抚养成成年人的成本是非常大的,让成年人为救孩子而牺牲自己岂不是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而且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还可能面临很多“风险”:可能成为学者、商人,也可能成为土匪流氓。因此还不能确定这个孩子将来能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而救孩子的人,比如这个大学生,已经确定了能为社会做出贡献。
这样,从社会的角度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明显是不理智的行为。
欢迎大家讨论,分享一下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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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9 18:26:52
心酸   我觉得这个无法来讨论值与不值  一方面我们要求是理性的经济人   但事实上我们生活在非理性的世界  而且永远都不可能理性   只能祝英雄安息  希望被救的小孩能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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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9 18:33:19
谁与争锋! 发表于 2009-8-19 18:12
刚刚在凤凰网看到一则新闻,如上。
个人观点:我觉得成年人不应该去救孩子,因为将一个孩子抚养成成年人的成本是非常大的,让成年人为救孩子而牺牲自己岂不是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而且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还可能面临很多“风险”:可能成为学者、商人,也可能成为土匪流氓。因此还不能确定这个孩子将来能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而救孩子的人,比如这个大学生,已经确定了能为社会做出贡献。
这样,从社会的角度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明显是不理智的行为。
欢迎大家讨论,分享一下您的观点。
这里假定你说的成年人是壮年男士吧,但是如果让老人、小孩、女性去救,那么相对于你说的成年人,他们救人的风险也大得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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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9 18:59:26
救人肯定要救,问题在于,我们的国民都是在没有受过任何训练的情况下,盲目救人,澳洲有个证叫FIRST AID,学三天,就是教你一些很基本的救人的安全守则,然后他们任何岗位都要证,都是强调安全,每个大楼都会做定期火警的培训,政府出钱,那么你在遇到紧急情况下,很容易去想到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去采取什么办法救人,而不是傻看,或者一个冲动,不会水也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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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9 19:00:44
救人肯定要救,问题在于,我们的国民都是在没有受过任何训练的情况下,盲目救人,澳洲有个证叫FIRST AID,学三天,就是教你一些很基本的救人的安全守则,然后他们任何岗位都要证,都是强调安全,每个大楼都会做定期火警的培训,政府出钱,那么你在遇到紧急情况下,很容易去想到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去采取什么办法救人,而不是傻看,或者一个冲动,不会水也跳下去,当然更要紧是我们很虚伪,一直没有澄清一个概念,你自己是最重要的,你连自己的安全都保护不了,还去救人,经常会让情况更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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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9 20:13:15
没事便便 发表于 2009-8-19 19:00
救人肯定要救,问题在于,我们的国民都是在没有受过任何训练的情况下,盲目救人,澳洲有个证叫FIRST AID,学三天,就是教你一些很基本的救人的安全守则,然后他们任何岗位都要证,都是强调安全,每个大楼都会做定期火警的培训,政府出钱,那么你在遇到紧急情况下,很容易去想到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去采取什么办法救人,而不是傻看,或者一个冲动,不会水也跳下去,当然更要紧是我们很虚伪,一直没有澄清一个概念,你自己是最重要的,你连自己的安全都保护不了,还去救人,经常会让情况更糟糕
就是这样,这一次,为了一个孩子,死了两个大人。尽管精神可嘉,但是代价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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