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机制》(1996)
这是威廉姆森自1985年之后的又一部著作[1],但是并没有太多新的东西。
1、威廉姆森1960年代在卡内基-梅隆大学的求学生涯实在令人羡慕!在那里,他奠定了TCE所需的经济学、组织理论(行为经济学)和法学的理论基础。同一时代,张五常也正在芝加哥大学和洛杉矶加州大学如鱼得水。
2、理论概述部分更详细地概述了相关人等的贡献。包括:巴纳德(1938)的权威、雇佣关系、非正式组织和节约化(economizing)倾向。西蒙的有限理性(1955)、微观分析、雇佣关系、科层(近似可分解性)、子目标追求。其他行为学派的事后理性(March,1973)、资源依赖等。接下来,威廉姆森详细比较了TCE与早期行为学派的差别,这些内容与他在2002年的论文《经验微观经济学:另一个视角》的论述大多重复。
3、威廉姆森将生产成本和治理成本综合起来,建立了一个简单的新古典综合交易成本模型(详见Riordan-Williamson,1985)。
4、威廉姆森扩展了他在1979年论文中的关于家庭的想法,专门讨论了“家庭经济学”。
5、威廉姆森详细比较了TCE和代理理论在公司金融和公司治理上的异同。两者都认为董事会是一种内生的控制工具。差别在于:(1)基本分析单位不同,TCE从交易出发,交易费用概念包括事前和事后成本,而且主要是适应成本;代理理论从个体出发,代理成本属于事前成本,对于股民来说是可预见的。由此导致解决思路也不同:代理理论主张通过调整激励来减少成本,而TCE主张通过调整治理结构(企业、市场和混合形式)来减少交易费用。(2)代理理论忽略组织内部的冲突问题,TCE则将其作为中心话题。(3)代理理论主张强势的自然选择,而TCE主张弱势的自然选择。(4)代理理论把企业看作是一个中立的契约联结点,而TCE则持有怀疑,甚至认为声誉也不一定能约束掌握信息优势的一方的机会主义行为。
6、第八章对比了再分配与无效率的政治学和经济学,这是以前的论著所没有的内容。实际上是TCE“可行性”的延伸。
7、第十章讨论了算计、信任等问题。威廉姆森主张将信任分为算计的信任、个人信任和制度信任三类。三类信任背后都有算计的痕迹。
8、第十三章将制度经济学应用于经济发展与改革,特别分析了俄罗斯和东亚的改革,提出了一个改革的初步进程方案。
9、威廉姆森在本书结束语里提到一些很有意思的现象。认为TCE和NIE受到的主要排斥不是来自正统经济学,而是共同竞争的学科,比如演化经济学、法经济学等。他认为波斯纳基本上误解了TCE,他还总结了科斯的四个贡献。
10、在书末名词解释部分,威廉姆森列举了导致契约不完全的7个原因:(1)不能把未来所有突发事件都想到;(2)某些未来突发事件的细节模糊;(3)不能对未来突发事件的性质达成一致;(4)不能对未来突发事件的适应措施达成一致;(5)不能对未来突发事件的影响达成一致;(6)不能对已经采取的调节突发事件的措施是否与契约说明的措施达成一致;(7)第三方(如法庭)不能理解双方对突发事件采取的调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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