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痛恨高房价造成的贫富差距扩大,一套房夺走一辈子收入让普通人生无乐趣。但是,这并不妨碍我看到经济适用房无法解决的弊端,任何增加寻租空间解决公益住房的办法都不是好办法。除非有健全的法律,或铁面无私、规模庞大的廉政公署——(1)赞同之。
(2)个人以为,任何一个人类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所谓“经济适用房”的制度设计,都是既不符合效率要求,又不能保障社会公平的“下下之策”。很奇怪,最初是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智慧”想出来的此类馊主意,哈哈~~
(3)坛子里好像有两只“狼大王”了,喜羊羊却还没有活跃出现;很有点怕怕啦,咩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