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微软国内最大的盗版案———番茄花园案终于有了结果。昨天微软和BSA商业软件联盟在华联合发布通告,称当天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番茄花园侵犯著作权案做出一审判决,经营番茄花园网站的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四名被告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处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番茄花园网站是一家于2004年5月11日进行域名注册、主要提供盗版软件下载的网站,在国内名气颇大。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其商业运作。
番茄花园网站网站涉嫌侵权的产品中涵盖了国内外知名软件厂商的多种软件,其中包括商业软件联盟成员公司如微软等的产品,对正版软件的销售造成巨大冲击,给相关权利人带来了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据非官方估算,在中国番茄花园版的盗版WindowsXP软件的装机量超过千万。发人深省的是番茄花园案揭示了一个新的盗版盈利模式,即盗版者向公众免费提供盗版软件、通过广告收益获取巨额利润。
2008年6月,商业软件联盟代表其成员公司微软等公司向国家版权局及公安部对“番茄花园”盗版行为进行了投诉。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对这一投诉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作为2008年网络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案件。2008年8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孙显忠、洪磊等相继落网。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提起公诉,直至昨日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该通告称,在本案中全面策划并操控番茄花园商业运作的主犯孙显忠和番茄花园工作室负责人洪磊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00万元;被告张天平、梁焯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处没收违法所得292万余元,并处罚金877万余元(相当于其违法所得的三倍)。《现代快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