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位论是关于人类活动的空间分布及其空间中的相互关系的学说。农业区位论、工业区位论.....这些都是我们熟知的区位论。
区位论还有没有其他的视角去理解呢?我先把我的想法提出来,希望朋友们指正!
区位论是由主体论、过程论、结构论和实践论四论组成的统一体。具体说来:
(1)大家熟知的各种区位论可以按区位选择的主体(企业、家庭和政府)分为三类。农业区位论、工业区位论、零售业区位论都是按企业这一主体划分的,住房区位选择则是按家庭这一主体划分的,诸如基础设施(包括三类)的区位选择则是按政府这一主体划分的。
(2)三大主体区位选择的过程,就是空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区位主体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效用最大化等目标,通过空间竞争、空间定价等,达到空间均衡。
(3)区位选择的结果会形成一定的区域结构,这些结构可以是中观层次的,也可以是宏观层次的。如杜能环、工业区、中心地结构、环形放射状交通网、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城市系统的“三结构一网络”等等。当然,区域结构不是静止不变的。随着区位主体空间的相互作用,空间结构也会发生变化。区位选择既是一个结果,更是一个过程。
(4)区位选择的规律,对于微观区位的选择、城市规划乃至区域开发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需要说明的是,我提出的区位论“四论”,如同我提出的区域经济学“六论”都需要结合起来理解,倘若拿出一论去理解,是没有多少意义的。
具体见下图。
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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