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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6年TOP50城市的成交均价同比增幅排行
1、城市排行
2016年TOP50城市的成交均价同比增幅排行中,排行前三位的城市分别为深圳、苏州和东莞,同比增幅分别为56%、43%和38%。对于深圳和苏州两个城市来说,房价过快上涨的态势也是倒逼其出台严厉管制政策的重要原因。而东莞此前受到了限购收紧预期的影响,购房者积极入市,房价也随之快速上涨。
2016年TOP50城市的成交均价同比增幅排行中,排行后三位的城市分别为温州、台州和淮安,同比增幅分别为-9%、-5%和-1%。温州和台州房价实际情况是温和复苏,统计数据可能存在结构性偏差。对于淮安来说,市场供应量一直较大,为积极去库存相关房企主动降价,希望达到以价换量的效果。另外该数据和现实中的感受情况略有差异,或存在数据异动的情况。
2、城市分类
基于不同的成交均价同比增幅,我们对TOP50城市进行了分类,如下表。分类标准为: 1、房价过热:同比增幅超过20%。2、房价偏热:同比增幅介于10%-20%的区间(2016年全国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同比增幅为11.3%).3、房价合理:同比增幅介于5%-10%的区间(其中2016年GDP的同比增速为6.7%).4、房价偏冷:同比增幅低于5%。
注意:由于这是年度数据所在,而且涉及成交结构变化因素,个别城市的房价涨幅存在异常,比如深圳、苏州存在高估现象,杭州、郑州、武汉、珠海、淮安存在低估现象。
表 4 2016年TOP50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同比增幅及城市分类
| 房价过热 | 房价偏热 | 房价合理 | 房价偏冷 |
| 深圳 | 56% | 镇江 | 17% | 南宁 | 9% | 大连 | 4% |
| 苏州 | 43% | 天津 | 17% | 兰州 | 9% | 徐州 | 4% |
| 东莞 | 38% | 芜湖 | 16% | 杭州 | 9% | 昆明 | 4% |
| 合肥 | 31% | 长沙 | 16% | 沈阳 | 9% | 长春 | 4% |
| 南京 | 25% | 惠州 | 15% | 贵阳 | 9% | 珠海 | 3% |
| 漳州 | 24% | 南通 | 15% | 郑州 | 9% | 太原 | 3% |
| 北京 | 21% | 济南 | 13% | 乌市 | 9% | 海口 | 3% |
| 上海 | 20% | 无锡 | 13% | 淄博 | 7% | 烟台 | 2% |
| 昆山 | 20% | 成都 | 12% | 武汉 | 7% | 清远 | 0% |
| | | 常州 | 12% | 呼市 | 6% | 西安 | 0% |
| | | 佛山 | 11% | 中山 | 6% | 淮安 | -1% |
| | | 南昌 | 11% | 宁波 | 6% | 台州 | -5% |
| | | 广州 | 11% | 重庆 | 6% | 温州 | -9% |
| | | 洛阳 | 10% | 青岛 | 5% | | |
数据来源:CRIC、易居研究院
五、 2016年TOP50城市的量价增幅散点图
我们对TOP50城市进行新的分类,主要依据成交面积同比增幅和成交均价同比增幅这两个指标而进行。根据全国行业平均值即成交面积增幅约25%、成交均价增幅约11%,分别设置上下两个区间,这样就形成了四个象限。不同的象限或散点图,对应了不同的楼市特征和趋势。相应分类如下。
第一象限:面积增幅>25%,均价增幅>11%。共11个城市,分别为漳州、镇江、天津、芜湖、长沙、南通、济南、无锡、佛山、南昌和广州。此类城市库存量总体偏大,但2016年购房热度快速上升,房价也随之快速上涨,属于去库存和控房价兼顾的城市。
第二象限:面积增幅≤25%,均价增幅>11%。共11个城市,分别为深圳、苏州、东莞、合肥、南京、北京、上海、昆山、惠州、成都和常州。此类城市属于成交面积增幅较小、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总体上属于库存不足的热点城市,另外部分购房需求转移到了二手房市场,进而使得二手房的买卖也比较活跃。
第三象限:面积增幅≤25%,均价增幅≤11%。共13个城市,分别为南宁、兰州、沈阳、贵阳、乌鲁木齐、淄博、重庆、大连、昆明、长春、西安、台州和温州。此类城市属于量价相对不活跃的城市,或和库存量相对较大、需求量相对较小等因素有关。
第四象限:面积增幅>25%,均价增幅≤11%。共15个城市,分别为洛阳、杭州、郑州、武汉、呼和浩特、中山、宁波、青岛、徐州、珠海、太原、海口、烟台、清远和淮安。此类城市市场交易相对活跃,但库存相对高、房价涨幅也相对小。
图 1 2016年TOP50城市量价增幅散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