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潍坊医学院(10438)
第四条、学校校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拓展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
第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协助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维护招生纪律,保证招生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