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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wesker1999 发表于 2009-8-24 18:20 上述几个帖子中,他对你的评分加的和减的我都已撤销。并发站内短信给他,让其慎用评分。 你对他的那个评分我也已经撤销。 评分尤其是扣除学术水平点数应尽可能在跟帖或评分时添加具体理由。
怎么没人来鼓励或者讨论一下啊,自己顶个
AndyGump 发表于 2009-8-24 19:56 算了,我也不计较这1点学术水平了,以后挣回来就是。 正如jangcho所说,我也建议取消扣分功能,这样会让论坛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