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未成年人
健康上网保护体系建设的建议
背景
网络强国战略作为我国“十三五”十四大战略之一,其顺利实现离不开作为网络原住民的未成年人的努力和奋斗。树立健康科学的网络观,强化“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意识和“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观念,多管齐下,持续有效的加强对未成年网民的引导和教育。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也是网络空间未来的主要建造者和参与者。一方面,青少年网民数量激增。另一方面,未成年人首次接触网络的年龄也越来越提前。据对北京、浙江、广东四川等8个省、直辖市的调研结果,未成年人首次触网最集中年龄段已经由15岁降到了10岁,占46.8%。网络已经成为广大未成年人休闲娱乐、获取知识、学习交流的重要渠道,民众生活的“衣食住行”全面与网络融合。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是防范和应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风险的必要途径。
网络风险的诱发因素极其复杂,具有很高的隐蔽性,而多数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缺乏辨别与应对经验。这也对政府、社会、教育机构与互联网企业提出更高的共建要求。因此,加强未成年人健康上网保护体系建设的需求也愈发急迫。
近期,腾讯响应主管部门号召,积极探索尝试,在“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基础上,在业内率先推出“腾讯游戏成长守护平台”,为家长指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健康消费提供更多监护辅助措施。主要包括:实名认证并绑定未成年人游戏帐号、子女登录游戏及消费实时提醒、消费限额、游戏时间提醒等信息同步机制。邀请了未成年用户的家长全程参与设计、体验并优化平台功能。
建议
关于全面加快建设未成年人健康上网保护体系、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同心圆的建议
(一)凝聚共识,以科学网络观指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保护体系建设。
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互联网在推动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文化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并就共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安全风险形成广泛共识。打破政府、教育系统与互联网产业之间的藩篱,推动多方更加密切的沟通互动,增进了解与互信,着重解决学校、家庭网络安全教育与互联网行业发展脱节的问题。以平等的姿态加强与未成年人网民的沟通交流,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产生抵御网络侵害的“抗体”,培养未成年人科学正确的网络观,形成健康良性的网络消费习惯。
(二)综合治理,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安全可靠的上网环境。
重拳打击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违禁品交易、盗取和贩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各种形式的网络犯罪,斩断网络黑色产业利益链条,确保安全有序的网络生态。加大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的整治力度,维护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关注和重视网络欺凌、网络过度使用、网络不良接触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综合运用心理疏导、健康教育等多种手段,科学预防、疏导和干预、矫治。
(三)加强教育,提升青少年网络媒体素养增强辨别能力。
媒介素养的核心内容是教育受众如何使用媒介以及对媒介信息进行理性解读,并科学借助媒介发展自身的能力。在目前的传统教育体系中尚处缺位状态。建议教育部门能够整体协调,制定网络媒介素养教育的统一规划,将其纳入中小学课程范围,并加强相应师资力量的培训。
(四)产业引导,鼓励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文化产品的生产消费。
政府部门应当鼓励网络文化产业大力发展,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兴趣爱好,生产更多优质、科学、趣味的网络文化产品,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形成挤出效应。鼓励支持以未成年人为主要用户群体的网站、应用软件的发展,为未成年人提供适龄的网络空间环境。鼓励未成年人通过科学合理使用网络,拓展视野、获取知识、参与社会生活,并最终成为健康文明网络文化的生产者、倡导者和推动者。
(五)协力同心,共同建设高效科学的未成年人健康上网保护体系。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关系到成千上万个家庭的幸福和整个社会的稳定,需要家长、学校、相关部门和互联网企业共同行动,相互配合,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同心圆。
政府主管部门进一步推动科学立法和政策引导,从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和健康成长视角,明确家庭、学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主体责任,着眼长期、立足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路径,并引领各方,督促执行。
监护人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首要责任人,不断主动提升网络素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上网的教育、引导、监督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学校等教育系统加强网络教育规律的研究,将网络安全教育、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基础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
教育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在网络素养教育、网络心理伤害预防、网络不良行为干预等多方面提供支持。
互联网企业要守法自律,不向未成年人销售不适合的产品,同时发展和利用人工智能、机器深度学习等新技术,更精准的向未成年人群体提供与其成长阶段相匹配的资讯信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开发提供各类便捷有效的“辅助监护”技术和工具。同时,大力倡导在互联网行业内形成规范、统一、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