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分化的根本原因包括两方面的因素:其一是制度,其二是人。所谓制度因素,主要指财产所有制及财富分配制度;所谓人的因素,主要指经济人的自私本性。
人类经济活动的历史表明,单纯的财产所有制——不论公有制还是私有制——不是导致财富两极分化的根本原因。但在这一点上有个问题,即消除私有制,从而没有了私有财富就不存在财富的两极分化了。但历史已经证实,纯粹的公有制在过去,现在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是脱离经济发展规律的。纯粹公有制的弊病在于它忽视了人性,用经济学语言讲就是忽视了经济人的自私本性。由于经济人的自私本性,即使公有制消除了财富的私有,它却不能消除财富的私下享用,从而在公有制下就可能存在财富两极分化的变种:有些人利用公有制带来的公权力假公济私。社会主义国家过去的经历已经证实了这一点。因此,在财富两极分化问题上,既要看到宏观的产权制度,又要重视经济人的自私本性。
财富分配制度在财富两极分化上有重要作用。但是对这一观点还需要加深认识。首先,财富分配制度必然受制于财产所有制本身。因此,不能脱离财产所有制而孤立地看待财富分配制度在财富两极分化问题上的作用。其次,要看到,财富分配制度是个经济运行机制问题。比如,在公有制下,财富分配可以是计划分配或按劳分配;在私有制下,财富分配则主要通过市场运行机制实现。
从经济运行机制的角度看,何种财富分配制度有利于抑制两极分化取决于该种财富分配制度对经济人自私本性刺激和抑制的协调性。经济历史表明以市场机制为主并辅以政府的有限干预是可行的选择。市场本身有利于经济人自私本性的刺激和抑制,而政府干预也能在市场失灵时发挥其补救功能。对政府干预在财富两极分化上的作用必须审慎地看待。如果不能产生一个民主、公平、正义的政府,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应该减少到最低限度。相反,则政府干预的力度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有所加强。当然,政府干预也不能消除经济人对财富疯狂攫取的自私本性。
由上,财富两极分化的根源在于不良的财富运行机制(制度)和经济人的自私本性。具体而言,财富两极分化程度取决于财富运行机制和经济人自私本性的协调程度。如果一个社会存在严重的财富两极分化,那么其根源在于:该社会的财富运行机制放大了经济人的自私本性而对其制约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