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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6)节的评论:
丁志锋:要能够精确地把握马克思本人的意思,必须要知道他首先是哲学家。
赫赫铭儿:但经济学上的错误,不能用哲学来掩饰。
丁志锋:(马克思)认为,只要由社会占有资本(生产资料),用计划的方式进行社会化大生产——那么就已经跨越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但是社会占有的资本,对于工人来说,仍然是异己的财产。而且,他们仍然要在必要劳动之外进行剩余劳动。
赫赫铭儿:同意这个观点。
丁志锋:在我看来,马克思有时将革命的要求和学术研究混同了。这种混同,我甚至怀疑他是为了要以革命者的姿态出现于世人面前。
赫赫铭儿:虽然马克思的确力求保持客观的态度;但它的一系列观点仍然主要是为“消灭私有制”——这个先入之见服务的。丁先生之言不谬也!
丁志锋: 革命,从整个历史过程来看,是不可取的,是不得己才为之的——反抗反动的统治才需要革命。
赫赫铭儿:这个观点值得商榷。因为我们是否也可以认为法国大革命,或者美国独立战争……等等是不可取的?
丁志锋:马克思对私人占有资本的资本主义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但私人占有资本的资本主义本身并没有反动的属性,至少在当时乃至百多年之后还没有表现出反动的属性。因为私人占有资本的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是一直是自由的,并且是较大地自由着的。
赫赫铭儿:同意这个观点。
丁志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身,是一种代表着自由、平等、公平和公正的东西;是与社会繁荣和富足相一致的东西,也是无可超越的东西;资本由私人占有或是由社会占有,于资本主义本身而言都是次要的,只要资本的本性不受抑制,是张扬的,社会化大生产便是最大可能地膨胀着的,从而民众的生活水平也是最大限度地提高着的。
赫赫铭儿:把其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改为“资本的生产关系”,这段话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因为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资本主义阶段”之后,还有一个资产阶级社会的“社会主义阶段”——正如先生如下所言:
丁志锋:事实上,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资本的本性才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张扬。当然,也只有完全洞悉社会经济过程的人才可能真正领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
赫赫铭儿:由此可见,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资本主义阶段”之后,的确还有一个资产阶级社会的“社会主义阶段”。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
前者是一种各自为政的资本家经济(十九世纪以前),而后者则是一种国民一体的股份经济(二十世纪以后)。——我敢说,人们之所以始终搞不清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问题,最关键的原因就是忽视了这个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