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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3
全景网9月3日讯 据经济观察网周四报道,银监会已经在今天发布文件,决定对商业银行次级债扣减资本的规定暂缓执行,老债老办法,新债新办法。
  之前市场曾传有3年豁免的条款,但银监会的文件中没有相应条款。
  银监会于8月中旬向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当前商业银行建立动态资本补充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划定了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底限,并表示将从附属资本中全额扣减银行交叉持有的次级债。

 而银监会2004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经银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的、无担保的、不以银行资产为抵押或质押的长期次级债务工具可列入附属资本。此前,商业银行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曾大量发行次级债,且银行之间都会以交叉持有的形式相互“捧场“。
  8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原本称将溯及以往发行的所有次级债,意味着靠互持次级债提高资金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将面临补充资本金的重压。
  据中金公司统计,考虑到赎回因素,上市银行2009年底次级债余额约为3766亿元。而根据监管机构调查,大约有51%的次级债为银行互持,大约相当于1921亿元。
  因此,《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国内银行压力陡增,银行不得不通过减少贷款或者发行新股融资来满足银监会的资本金要求,从而打击银行股上周大幅跳水,领跌大市。

【作者:陈丹蓉 来源:全景网】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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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4 09:24:06
我所知的贷款分为:
普通贷款及优质贷款
次级类
可疑类
损失类。
此政策出台应当配以具体的实施细则,否则容易被钻空子。
此政策应归为不稳健,甚至可能演变为饮鸩止渴。无非就是避免通过股本增发的方式力图使银行资本充足率满足BASEL的要求,自欺欺人的做法哦。
大概是为了股市维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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