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虽然是一方面,但是国有企业的负外部性如何解决,没有严格的产权界定可以解决吗。还有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缺乏竞争力的。还有,公共部门并非应该涉足于多个领域,公共部门只能局限在某几个行业。
社会主义国家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这毫无疑问。
国企例如中央国有大型企业应由国资委负责监管,在央企内建立运作规范、有效的董事会制度并由国资委指导和参与董事会建设;由董事会负责聘任合适的经理人进行公司管理,需要培育一个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因此这里要强调的是对国企董事会的建设,由国资委负责对外部独立董事的遴选,加强其在董事会中的地位、作用(要使外部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拥有多数席位;外部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严格规范);国资委授予企业相应的经营自主权。(如最近宝钢董事会建设的模式值得推广,主要学习了新加坡的淡马锡治理方式)。
至于国资委,作为国家监管机构,对其的改革也是刻不容缓,但涉及政治体制改革就不详说明,总之也需要加强其工作效率和对其的监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9 14:50:57编辑过]
产权改革只是必要条件中的一小步,你把国有企业便宜卖给原来的经营者,他们真的就能经营好了吗?是有几个好的,但也有在买到企业后设法变现,然后拿钱享受的。
产权不是灵丹妙药 ,只是医治国企药方中的一味而已。提拔制的存在是政企不分的表现,早该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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