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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生一 发表于 2009-9-5 22:15 "这个ID又能重新使用",必然是因为论坛正常的条例发挥了作用,这一点LZ不应该再来质疑,打个不恰当的比喻,作为某个警察,你怎么能在报纸上公然质疑某个刑满释放的人:此人怎么又出来了?此人怎么又出来了,你说为什么呢?难道不是人家应该出来了吗?你这样质疑仿佛人家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即使做过,也已经过去了。公然提出这样的质疑,实际是对人格的侮辱。这个简单的做人道理只怕不用我多嘴。 至于担任了论坛的版主,实际已经是处于一个职业之内,这个职业有自己的权力和相应的限制,也有相应的职业道德。不管你出于什么动机做了版主,都不应该说因为你是义务的,所以你是光荣的,这样是对论坛CEO的侮辱,仿佛你对CEO施舍了什么,因而可以换来当版主犯错后的免于认错的权利。论坛用户为论坛创造了经济收益,实际上,版主因此更应该为论坛CEO负责,在版主职责之内出了莫名其妙的错误,被坛友质疑,这本身没什么,认错改正就可以,一味的撇清自己的错误,实际上在坛友里造成了不良影响,使广大坛友对人大论坛的信心动摇,对此论坛的管理水平产生了迷惑。这实际上是让论坛损失了潜在的用户,作为论坛收益的一部分靠的就是点击率换取流量,坛友就是顾客,这是基本的常识。既然担任了维护论坛的公职,一个要对论坛利益负责,一个要对用户尊敬。怎可不顾及此点?希望LZ好好反省。
道生一 发表于 2009-9-5 22:22 是不是口水还两说呢。建议你去咨询包租婆什么才是成熟的处理问题的方式。我笑而不语
投诉winton1986 发表于 2009-9-5 22:47 有几个版主啊,人年轻啊,没办法。那个说话呀,经不起丝毫的推敲和一驳斥的。 兄弟告诉你们,兄弟我啊,知识渊博,思维灵活,思维能力那叫一个高,竟然还有经济学的学术的创新呢。 你们差得很远很远。 你们几个人,任何一个,一起,假若来和兄弟正面直接公平辩论,都丝毫不是对手。 咳,兄弟就敢这么说呢。还就说了呢。等下,慢慢看楼主老兄的那素质,那水平,那漏洞百出层出不穷。
yinhezhiwang 发表于 2009-9-5 22:53 投诉winton1986 发表于 2009-9-5 22:47 有几个版主啊,人年轻啊,没办法。那个说话呀,经不起丝毫的推敲和一驳斥的。 兄弟告诉你们,兄弟我啊,知识渊博,思维灵活,思维能力那叫一个高,竟然还有经济学的学术的创新呢。 你们差得很远很远。 你们几个人,任何一个,一起,假若来和兄弟正面直接公平辩论,都丝毫不是对手。 咳,兄弟就敢这么说呢。还就说了呢。等下,慢慢看楼主老兄的那素质,那水平,那漏洞百出层出不穷。终于明白啥叫老王卖瓜了!哈哈!逗的我,差点没笑出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