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斗”同学
1958年,国家“大跃进”,我读四年级。因为学习成绩在班里总第一,又听老师话,也能“出得众”,刚过十岁,我就开始当上了枫林铺小学的少先队大队长,仍兼着我们班的班长――那时叫“班主席”,当时,我们公社属邵阳县管辖,还到塘渡口出席了“小英雄会”。真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当年,为贯彻毛主席“教育要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我们曾好几十天硬着屁股坐在学校对面的马路上,为铺320国道碎石头;我们经常翻山越岭去学校后面的田家坑、肖家冲、三角塘等生产队,为支援农业去田地里插秧、挖红薯;我们也曾赤着脚丫赶到新滩镇附近的南岗冲锤铁矿,见识农民伯伯如何为给炼钢高炉输氧气而拉风箱,如何为实现祖国产钢“1050万吨”目标而遍地砍树烧木炭作燃料。
是年冬天,我们还打着红旗、哼着歌曲,步行20多里到江北公社高村渡大队去“支农”:收甘蔗,摘桔子。我们矮小的身体淹没在比我们队种的高许多的甘蔗地中,小手被锋利的甘蔗叶刺破了,流血了,我们不哭;胆怯怯地去爬上那些我们队没有的高高桔子树,一不小心摔下来,腿碰青了,我们还笑;每天收工后,吃完钵子饭,我们还要开会总结,谈心得,讲理想,唱红歌。
总不会忘记,有一天晚上,皓月当空,班主任陈国威老师有事不在,就指令我组织同学们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有人突然举手,他说他看见孙素华同学在摘桔子时,偷偷地在吃桔子,为了不被发现,她还把橘子皮埋到甘蔗地里了,问我应该怎么办?
天啦!怎么会是她?她是我家隔壁生产队孙孝西叔叔的女儿,平时我们常在“孙家庄房”的山上看牛扯猪草,她的年龄比我大两岁,有时也还照顾过我。这可给我出了难题,我犹豫了,喜欢高谈阔论的我不作声了。但众目睽睽,我就学着当时大人们的办法,要她站起来面对同学们,把“学习会”转变成了“斗争会”。会上,同学们你一言我一句地数落起这位女同学来,问她“偷吃”了几个?还有人把此事提高认识到“破坏集体生产”,“损害‘三面红旗’”云云。最后,她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了,并当着大家着作了检讨。说是“确实太饿”了,“只是一口一个,吃了两个很小很次的”,大家嫌她检查不深刻;只有等到她说“从未吃过,口太馋”,且保证今后一定改正时才放手!
但不幸的是,自那以后,每当她与其他同学因小朋友间的琐事而争吵,有矛盾、闹摩擦时,同学们就经常以“贼”相讥而诬蔑她的人格。过了不久,不知是因为家庭困难,还是因为这次的“批斗”,她就退学了,再过几年,听说她嫁人了,几十年来,我们就从未再见面过。
此事一直在我心中隐隐作痛,每当想起此事,我就有一种愧对同学的不安:不“悌”,不“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