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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3
秦帝国的法制,仍可看作人类社会迄今为止的最高法制。法律而前人人平等。奖惩分明。
按劳分配贯彻一絲不苛。
个人所有制和国有制辩证同一。例如个人的牛,同于国家财产。多一分肥膘,多一发收益,同时也是国家收益。
战功奖励不折不扣。等等。这应该是种种的社会规定性同于马克思所阐述的原始公社会个人所有帛制的特征。所以可看你是代替旧社会的人类个人所有制新社会的第一次建设。如此说来,代替资本主义旧社会的个人所有制及其真正民主制的社会建设,则是个人所有制的第二次建设。
双重否定和双重肯定,这将导致人的社会的真正确认。
封建个人所有制社会的建设,结束了人类封建主义战国时代,那么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的建设,将结束人类社会主义战时代。历史表明,这两次重建,都只能是赖以中华大地上的人民所建设起来的。而其它小块土地上的各小民族,只能是胡闹而已。
胡闹,当然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它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将为新建社会奠定理论基础。
这是一个结论,具体地由历史学家们等等,去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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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23 22:15:32
"在于首次个人所有制的重建立“——————既然是”首次“,怎么又”重建立“了?你”重建立“就说明不是首次。要是”首次“就不可能”重建立“?


”马克思所阐述的原始公社会个人所有帛制的特征。“——————历史的发展已经把个人所有制给否定了。你现在拼命叫嚷”重建个人所有制“怎么保证不会再次被否定?

你想要历史倒退还是想让历史停止?

语无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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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23 22:39: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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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23 22:59:14
文明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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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24 1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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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零洒网友的理解力很差。一般无须回答其醉鬼式的回复。这次回复主要是其谬误流传。
第一个问题首次个人所有制的重建立
显然,零洒要掌握语法的基本知识。这里所说是个人所有制的第一次重建立。这样说来《资本论》的重新建设就是双重的肯定性质了。也许这也就是事物发展的一个完成
第二个问题。什么是个人所有制呢?就是劳动者的或者说人的完整的个人财产形式。任何个人的劳动所创造的个人专有的财产,绝不为他人所有。
当然在社会生产方式条件的公共使用的社会原则,即使这种个人财产带有公有制性质,这不过是重新的个人所有制的另种所有制关系。一般说来,这种辩证性的个人财产所具有的公有制性质及其赖以建设的真正民主制,是人类社会的売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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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实在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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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24 18:09:00
人民动力 发表于 2017-3-24 10:17
这位零洒网友的理解力很差。一般无须回答其醉鬼式的回复。这次回复主要是其谬误流传。
第一个问题首次 ...
第一个问题:你连最起码语文知识都不懂!这不是语法的问题。这是你连最起码字义、词义都不懂!知道“首”字的字义吗?知道“重”的字义吗?去查查字典后再来回帖?!别在这丢人现眼!


第二个问题:“什么是个人所有制呢?就是劳动者的或者说人的完整的个人财产形式。任何个人的劳动所创造的个人专有的财产,绝不为他人所有”——————按照你的解释,自古至今任何一个社会都是这样的。

你告诉大家:你们家的财产何时成为了他人的财产?


你告诉的大家:你个人的劳动所得什么时候成为了他人的财产?


“一般说来,这种辩证性的个人财产所具有的公有制性质及其赖以建设的真正民主制”——————你简直就是胡说八道!既然是“个人财产”怎么又有“公有制”性质?到底是个人的还是公有的?

还“真正的民主制”,你能分清经济与政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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