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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7-4-19 22:24:46
rrllqq 发表于 2017-4-19 19:28
自利会在人们交往中产生相互妨碍,这到不假,为此人们才会根据情况作出一些适当的调整,但这种调整行为虽 ...
所谓自利,自就是限于个体,内涵由个人的身心决定。利就是能对身心带来健康和愉快的物质和精神。关于土著人和现代工人的感受问题,答案很多,并不能说明问题。如果土著人也在追求物质财富,比如洋房汽车,你看看跟现代工人还有什么区别?

无论你把自我实现的意义放宽到什么地步,自利性作为它的基础是永远不变的,否则自我实现就如一具没有灵魂的僵尸。什么“社会等级”,什么“货币权力”,你说的这一切哪里能超出物质和精神的范围?

既然你承认自然规律是无法抗拒和改变的,那么人类所做的一切只能是适应和调整。因此,人类的自利性并没有否认这种适应和调整,反过来也不能因为这种适应和调整就可以否认人的自利性,否则就如同在抗拒和改变自然规律。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以什么方式来适应和调整。首先,人与人之间不能以暴力建立一种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这你同意吧?其次,承认个人劳动能力的差别,不仅不劳动不得食,更重要的是容许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存在,这你也不反对吧?再其次,如果人们在各种正常的活动中相互有所妨碍,那么人们应该本着协商和平解决的原则,先行建立一个大家认可的规则制度,然后聘请一个中立的裁判监督,协商不下就付诸裁决。你对此有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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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0 17:45:53
he_zr 发表于 2017-4-19 22:24
所谓自利,自就是限于个体,内涵由个人的身心决定。利就是能对身心带来健康和愉快的物质和精神。关于土著 ...
所谓自利,自就是限于个体,内涵由个人的身心决定。利就是能对身心带来健康和愉快的物质和精神。关于土著人和现代工人的感受问题,答案很多,并不能说明问题。如果土著人也在追求物质财富,比如洋房汽车,你看看跟现代工人还有什么区别?
  我还是那个问题,什么是个体?如果你不知道集体生活的各种可能,你怎么定义和把握个体。古代中国的人有家族这个生存方式,你能体会?西方和中东的人有教友这种集体的生存方式,中国人有吗?你敢说中国的古人和今天的教友他们的自的内涵就不是个人身心决定的,就是鞭子和外界强加的?同样的,你没进入一个社会主义的集体的生存方式,你怎么了解所谓自利的具体表现呢?
   土著人不在追求物质财富?他打猎耕作是在干嘛?他们和现代工人当然截然不同。这些体验的东西教不了你,读点文学作品。

无论你把自我实现的意义放宽到什么地步,自利性作为它的基础是永远不变的,否则自我实现就如一具没有灵魂的僵尸。什么“社会等级”,什么“货币权力”,你说的这一切哪里能超出物质和精神的范围?
   又发神经了,这个世界上有能超出物质+精神范围的东西吗?你只不知道我们的说法区别在哪里?如果你把自利定义为追求一切能给予物质和精神满足的东西,那你就直接说“自利=主观意志”吧。那你的鬼话就是:所有的人都是追求心想事成,所以不能实现社会主义。
    追求社会等级、货币权力当然有本质区别,难道典型的地主和典型的资本家,还有士大夫和现代公知的行为模式和意识形态是一样的?你回答不一样,那就是承认不管什么叫自利,生产方式能完成对人的塑造,让他们适应集体生活;你要是回答一样,那人就同样可以适应封建的等级生活、资本主义的个人主义生活和社会主义的集体生活。

既然你承认自然规律是无法抗拒和改变的,那么人类所做的一切只能是适应和调整。因此,人类的自利性并没有否认这种适应和调整,反过来也不能因为这种适应和调整就可以否认人的自利性,否则就如同在抗拒和改变自然规律。
  人类社会是社会规律,这种规律和自然规律不同,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其实,自然规律的说法也不准确,人有不同的认识模式,就会认识到不同的自然规律。比如,中国人认识到了八卦五行,总结出了中医阴阳调和的规律;西方人认识到了分子原子,总结出了西医规律。
   你为什么只能认识到自利性,为什么觉得古人、土著人和现代人没有什么区别,是因为你生活在资本主义世界,生活在个人主义盛行的大时代。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以什么方式来适应和调整。首先,人与人之间不能以暴力建立一种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这你同意吧?其次,承认个人劳动能力的差别,不仅不劳动不得食,更重要的是容许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存在,这你也不反对吧?再其次,如果人们在各种正常的活动中相互有所妨碍,那么人们应该本着协商和平解决的原则,先行建立一个大家认可的规则制度,然后聘请一个中立的裁判监督,协商不下就付诸裁决。你对此有意见吗
   19世纪末以来,西方学术界普遍盛行的哲学观点就是“暴力论”,一句名言就是“不管满意与否,绝大多数的人类之间的矛盾客观上就是经由暴力来解决的”。当代文明法制社会的,大多数问题是不是还是通过暴力?不过是有组织的,阶级对阶级的暴力。
   我对你后面的所有说法都举双手赞成,你实现了就是社会主义嘛。
   但顺序不对,首先应该是人人温饱,至少是大多数人,不然一切都是扯淡。但据说公共社保破坏自由,是亡国之道,面对粮食危机能始终不使用暴力和强制的做到吗?
   其次是人人要有劳动条件,才能多劳多得。但现在不可能人人有一块地,又因为不能国进民退,不让发展公有制经济和劳动合作社,最多只能搞个人人持股和人人持公债,我没有足够的资本和生产资料,面临失业的风险,请问如何实现想多劳就能多劳,而且一旦多劳就能多得呢?今天全球是不是都面临一方面资本和货币过剩,一方面又个体劳动者得不到有效的借贷和融资,无法发展各种个体经济、互助经济和劳动合作社经济的问题?连互联网共享经济都因为资本的侵蚀而丧失了互助性质?为什么呢?资本主义的法权就是资本要有利息,现实就是大量的食利阶层可以不劳而获。甚至劳动这个词实在是过时了,你能说清什么是劳动吗?今天的那些网红个个都在劳动?你敢说王石登山和王思聪追奶茶妹妹不是在劳动?我已经不很确定了。
     最后一句最不靠谱了。协商出规则当然可以,但如果不能有全体一致同意的规则呢?(不用怀疑,的确是没有。)多数原则吗?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都反复告诫我们:民粹主义导致暴民政治,是亡国之道。
    付诸裁决?谁来裁决?共产党、ZF还是民主投票?当今世界有两大最基本的规则:一个是“钱多的说了算”,比如这块地怎么用,归谁所有?你钱多买下来,就你说了算,可以简称“一元一票原则”;另一个是“人多的说了算”,比如谁当总统,要不要开奥运可以公民投票决定,可简称“一人一票原则”。问题是当两个原则遇到冲突的时候听谁的?由谁来裁决?比如有人要买下故宫,或者有人要承包的公安局,听谁的?如果全民公决有90%的人同意不许中国的富人向海外转移资产,甚至不许他们给哈佛捐款,该执行吗?
    你看,从你的希望和逻辑出发,就是要搞社会主义,就是要推翻至少是限制许多当今的资本主义法权和原则,这中间就是充满了“强制和暴力”,当然不是个人对个人的,而是阶级对阶级的,集团对集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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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1 00:11:34
rrllqq 发表于 2017-4-20 17:45
所谓自利,自就是限于个体,内涵由个人的身心决定。利就是能对身心带来健康和愉快的物质和精神。关于土著 ...
你应该反过来问,什么是集体?如果你不知道个体生活的各种可能,你怎么定义和把握这个集体?众所周知,集体是个体的集合,离开了一个个的个体,集体什么都不是。可见,个体是集体的来源和基础。因此,集体生存方式必须以个体生存方式为前提,否则所谓的“集体生存方式”必然是虚幻的,有害的,而且还沦为现实中某独裁者或某团伙控制个体和迫害个体的工具。

既然土著人和现代工人都在为自己的追求付出艰辛劳动,何来一乐一愁?有谁对付出艰辛劳动感到愉快的?恐怕少见,有也不会具有普遍意义。这种体验还用不着谁来教,是劳动者都感受过,是你文学作品看多了,所以才唤起奇思异想。

区别在于你把客观意志混同了主观意志,因为自利是建立在客观事实基础上产生的意识,而非建立在虚幻的对象上的意识。比如,伤手必然疼痛,疼痛必然尽量避免的意识产生,就是客观存在的本能事实带来的客观意志。相反,要大家付出代价去幻想奔向“共产天堂”,这才是违反自利本能的主观意志,因为那个“天堂”是人为臆造的,是虚无缥缈的对象。

人的主观能动性也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否则就遭受自然规律的惩罚,这早已是实践证明了的不争事实。至于每人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存在差异,只代表人的认识是否正确的反映客观规律,而对客观规律毫无改变。至于自利性的存在,与人类存在的历史同步,并没有因为人类处于什么历史阶段,人的自利本能这个自然规律就有所改变。企图以人类的历史阶段不同来证明人的自利本能不同,这纯属荒唐和徒劳。

应该说自人类存在以来很长一段时期,人跟动物差别不大,暴力无不伴随着人类的活动,直至近现代都还残存着这种行为。但是,人类在生产劳动中,逐渐发现了一种更好的生存之道,就是和平共处能够对双方带来暴力相向所不及的更大的利益和好处,于是暴力就放到了一种迫不得已的最后手段,合作协商逐渐普遍起来。人类从此开始趋于理智,最终理性战胜兽性,于是就步入了当今的现代文明阶段。当然,人类的发展不可能整体同步,反文明的行为至今仍未绝迹,但它已难以成为主流了。在协商共和条件下,暴力已是一种维护大家公平正义的砝码,而非人与人之间获取利益的工具。

你的秩序在现实中恰恰行不通,如果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地位权利地位不平等,还是主仆关系,那么作为奴隶一方,自己都是家主创造财富的工具,听命于家主,他有何能力保障自己的劳动成果属于自己而得以首先填饱肚子?可见,撇开必要的条件,劳动生产与填饱肚皮之间就不会有直通车。至于你混淆两种不同性质社会的现象,本人前复已有作答,不再重复。

既然大家已认识到,暴力相向必是两败俱伤,而大家合作协商能够实现共赢,人类有何不能坐下来协商共建一套符合大家利益的规则制度的呢?至于这个规则规定按多数通过,少数人也只能在权衡自己行为的利弊得失,决定是否遵照这个规则。因为这个制度规则是在保障个人基本利益基础上的规定,所以有不同意见完全可以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去宣示,让各路代表进行讨价还价,争取最大程度的符合自己的意愿。所以,实践中尽管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实践证明非常有效可行。可见,这完全是基于实践的事实判断,何来的“从希望和逻辑”出发?难道你没生活在地球上?或两耳不闻窗外事?至于你所谓的“不靠谱”,跟上述性质一样,张冠李戴了,也不再重复。

至于你那所谓的“社会主义”,听起来简直匪夷所思。简单的一个问题,你暴力来暴力去,最终建立了什么社会?有个人的政治地位和权利地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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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1 17:47:31

应该说自人类存在以来很长一段时期,人跟动物差别不大,暴力无不伴随着人类的活动,直至近现代都还残存着这种行为。但是,人类在生产劳动中,逐渐发现了一种更好的生存之道,就是和平共处能够对双方带来暴力相向所不及的更大的利益和好处,于是暴力就放到了一种迫不得已的最后手段,合作协商逐渐普遍起来。人类从此开始趋于理智,最终理性战胜兽性,于是就步入了当今的现代文明阶段。当然,人类的发展不可能整体同步,反文明的行为至今仍未绝迹,但它已难以成为主流了。在协商共和条件下,暴力已是一种维护大家公平正义的砝码,而非人与人之间获取利益的工具。

1、典型的进步史观,以为暴力在被理性逐步驯服。其实,你只要稍微读书多一点的话,就知道人心不古的说法是中西方通用的。从尧舜禹到春秋,从春秋到战国,中国古代社会分明是越来越暴力了;从传统中国到现代中国,中国人之间的关系分明是更加紧张了。西方也如此,欧洲历史记载中最长的和平发生在罗马帝国的屋大维时代,持续四个世纪的和平;在所谓黑暗的中世纪,骑士加教士的阶层曾经维持了长期的和平,而近现代资本主义时代的来临反而是伴随着血雨腥风,离我们最近的20世纪完全可以被定义为“杀戮的世纪”。苏东解体后的资本主义盛世,其实远比冷战时代血腥和战火绵延。——不要以为我宣扬退步论,我认定的是一治一乱,旧的体制崩溃和新的体制诞生,必然伴随着战火纷飞和暴力横行。而在人类迄今所有的体制中,资本主义是最血腥,最不稳定,最具有扩张性的体制,在这个体制中,人和人的关系恰恰是高度紧张的,甚至远超过奴隶社会。暴力和意识形态工作当然也更尖锐。——这是不是事实?看看今天有多少军备,每一万个人当中有多少警察,多大比例的人力物力永远意识形态工作?封建时代有如此的强度吗?
2、理性是哪里来的?又是天上掉下来的?又是柏拉图的彼岸世界或者上帝的恩赐天条?你认为古人真的比今天的人更不道德,更野蛮?事实上是他们普遍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精神生活。只不过他们有他们的理性,你不懂、不了解。今天的理性也无非是和今天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无非也就是一小撮统治阶级的利益的曲折体现。——未来人看到你的理性,会向我们今天看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觉得一样荒谬和野蛮。——这个社会居然如此的放纵不劳而获,居然如此的放纵甚至有意识的刺激个人的野兽一般的感官享受,居然有人想劳动而没有劳动的机会,居然有精英认定共同富裕是亡国之道,居然因为害怕侵害私有财产而不让这个社会的绝对多数人充分的开发自己的人力资源,居然放纵少数人一出生就富可敌国从而终生成为欲望的符号,居然在生产能力普遍过剩的时候让如此多的人挣扎在温饱线上。——不荒谬吗?真的比古人更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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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1 23:20:29
rrllqq 发表于 2017-4-21 10:22
你应该反过来问,什么是集体?如果你不知道个体生活的各种可能,你怎么定义和把握这个集体?众所周知,集 ...
这个可见怎么来的不是明摆着的吗?集体是个体的集合,那么从形成事物的秩序上必然是先有个体,才有集体。其次,集体的形成也是建立在个体的自利性基础上才得以形成,否则没有个体的自利性,个体若不是被迫,有自愿的选择,个体完全不会去联合而形成集体。人类集体形成的原因首先是血缘关系,这是地球物种自发的本能决定的,于是才产生人类最小的集体家庭。家庭成员扩大,就形成氏族集体。就算在这种血缘关系条件下,只要家庭或氏族成员长大成年,具有自立能力,一旦成员之间出现违反自利行为,这些成年人完全会选择离开这个集体,去组成另外的家庭。那么血缘关系之外的家庭与家庭,氏族与氏族之间又是如何形成集体的呢?从人类发展史来看,在十五十六世纪之前,以国家形式形成的集体都基本上是依靠暴力组成的,即君主王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直到十五十六世纪之后,人类最早爆发尼德兰民主革命,君子退位,人类便开始以自由契约形式建立起国家形式的集体。

如果离开了集体,个人什么都不是,那么鲁滨逊在孤岛上没有集体,他算不算一种“是”?

从来没有谁在阐明个体与集体的关系,个体是关键时,撇开集体去谈个体,那是你生硬的理解。上述人类发展史无不证明了先存在个体,才形成集体的客观事实,与你说有没有这回事无关。既然个体和集体分属两个事物,那么人们认识事物必然是从一个到一个,而不是把两者混为一谈,这是人们认识事物的方法和途径,也与你认为可不可能无关,你要自立另类,那是你的事。

这就是你表现出感性认识的地方。马氏从来都认为劳动是在耗费生命,从现实来看,完全符合事实。因此,你见到那些在“农家乐”进行的所谓“劳动”,这真是劳动吗?你不会还属于未成年吧?那只不过是把生产劳动的某个环节用来给人消遣娱乐罢了,正如为什么人们要消耗身体去户外锻炼,道理和性质毫无差别。你如果叫那些娱乐的人去以种植劳动为生,你看看他们还能不能乐得起来。

我从来不相信作为耗费生命的劳动会给人带来什么“愉快”的事情,有也不存在普遍意义,我只相信随着科技进步,人类的生产劳动会减少生命耗费,减缓人的不愉快感受。但这种减缓跟反过来变成“愉快”,完全是两码事。只有天真无邪(不排除暗藏祸心)的人才去做这类奇思异想,并公开羞辱人们的智力。就算人类的劳动将来变成十分轻松,毫无费力,且不存在什么“外化的劳动资料与内化的劳动者相分离”现象了,可是作为劳动者对生产活动的责任心不可能缺少,否则生产就会出现废品,导致有限的资源浪费。维持这种责任心难道不还是需要人类付出劳动力,同时不也还在耗费生命吗?这种付出和耗费怎么就能华丽转身,变成人类的“愉快”和“第一需要”了呢?去跟鬼说吧。

本人前复已指出,自利的客观来自于它首先符合自然规律。人人生而平等的口号提出,表面看是人的主观意象,其实它也是植根于社会实践产生的现象。人类在生产劳动中发现和认识合作协商,和平共处能够带来双方更大的利益和实现共赢这一生存之道后,便开始对这种客观事实和诉求寻找一种更好的表达途径,因为宗教的产生和发展比较有影响力,于是人们就借宗教的名义来表达这一意愿而已。尽管这个口号有可能与宗教先验的意识不谋而合,但这并不足以证明它的来源没有客观基础,否则解释不了不是宗教人士也持同样的主张,呼同样的口号。你是见树不见林,知其表不知其里。

你承认社会规律必受自然规律制约,否则就遭受自然规律的惩罚就好,至于是否把自然规律当神看,已经不重要了。

这个规则在大家平等的协商中诞生。规则规定,任何人都遵从多数票决。争论只代表人的认识过程不同,但平等协商才能实现共赢这一点已成为大家的共识。

那就以美国为例。立国之初,美国的那几十个代表,他们的来源虽然未通过选举产生,但从一个国家的制度建设过程来看,不都需要一个从无选举到有选举的过程吗?因为天上没掉下一个经选举产生的现成代表来,你叫美国人怎么办呢?除了由一部分人先行代表资格,再制定规则,规定后来的代表必须经由选举产生这个过程之外,还能是什么?你现在是要求人家一蹴而就,你这不是在无理取闹是什么?关于为什么选举是一个逐渐扩大的过程,本人前复已经作答,此处不再重复。

至于你所谓的“乱象”也没什么奇怪,你怪人民没有学会一人一票,但这不是问题呀,人民完全可以在一人一票中学习一人一票,这只是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和实践过程而已。上世纪四十年代,新华日报不是发表无数文章,对人民只有在民主实践中学习民主的道理给予了充分的论证了嘛,你怎么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呢?你如果认为你这种“乱象”说辞具有充分的说服力,你何以不专门开个专题,针对新华日报刊载的那些谬论给予有力的批驳和痛斥?人们期待你对此有所作为。

人类怎么对待暴力,上复已说明,不再重复。

打开中国历史,能解决温饱的社会也不只你们这一家,人家还有什么“盛世”之说。可见,温饱在一个和平年代根本算不上什么功绩。至于中华民国,人家毕竟很长一段时期处于内忧外患状态,你拿不同条件的对象来对比,显然属于不厚道。况且,一个和平时期还曾发生饿死三千万的丑闻,还不敢公开真相,不断用谎言遮遮掩掩,不知这是功绩还是劣迹?所谓“不用对外侵略的方式”,那是你自顾不暇,能力有限而已。所谓“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那不过是强令全国勒紧裤腰带,用剪刀差盘剥沦为二等公民的农民,对城市工人限量消费的方式敛聚工农本来有限的财富去发展维护宝座的军事工业而已,不知有多少工农大众为此付出了多少罄竹难书的血泪,垒起了这血迹斑斑的白骨经济。

在你等这块统治地盘,老百姓的平等在哪里?喂饱?干活?贡献?此外还剩什么?所谓“知道国家和公有财产是属于自己的”,你公开撒谎也不怕遭报应?老百姓连主人都不是,自己的人身都不属于自己,何况身外的财产。

一个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于国民的授权,而不是什么“共同富裕”,那不过是你等给大家在墙上画的一个大饼,然后像人民圣殿教那样引诱大家,不仅要放弃自己的身家,放弃自己的权利和尊严,直至放弃自己的生命去铸成你等那个什么“壮丽事业”,并以此“功德圆满”的奔进你等精心打造和圈好的那个所谓“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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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2 00:35:47
rrllqq 发表于 2017-4-21 17:47
应该说自人类存在以来很长一段时期,人跟动物差别不大,暴力无不伴随着人类的活动,直至近现代都还残存着 ...
你说了那么多,而且一直在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人类的理性,一直在批判马氏所定义的(注意,不是你臆造的)所谓“资本主义”社会。为此,我说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理性来源,即人类合作携手,和平共处能够带来暴力相向所不能及的更大利益和实现共赢这一客观事实。此外,不尽人意的地方,非理性,甚至反文明的现象虽然还没有绝迹,但解决的途径也主要依靠上述方式进行解决,这已经形成了普遍的共识。

那么,你批判之后所要建立的社会,其理性来源有什么客观基础没有?是什么?请给大家交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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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5 10:59:08
he_zr 发表于 2017-4-22 00:35
你说了那么多,而且一直在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人类的理性,一直在批判马氏所定义的(注意,不是你臆造的)所 ...
你说了那么多,而且一直在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人类的理性,
我是一直用雄辩的,你从来不敢质疑的历史事实,反驳而不是怀疑“人类逐渐走向资本主义法权是理性”这种臆想的说法,而不是怀疑人类的理性。
  决定人类历史发展的,从来都是“生存斗争”和“以生存斗争为背景的意志追求”,从古至今概莫能外。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它们从来都被认定是“自然规律”,遵循之被认定为“理性”。从《汉莫拉比法典》到《人权宣言》概莫能外。至于资本主义法权的虚伪和荒诞,请参照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论犹太人问题》两篇著名的短文,我不可能讲得更深刻了。人类进入21世纪之后的两次大战和多次危机,还有今天后现代的一切荒谬和弊病,都让笛卡尔—康德主义、理性主义、进步史观早以被西方人普遍抛弃,只有在资本主义发展滞后的中国,才孕育了阁下这样一大批生活在18世纪的“市民社会”的公民。
   生存状态决定意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你实在没资格谈这个问题,因为你生活在前马克思时代,马克思的对错都和你无关,你根本就没有质疑和反驳过人家,因为你根本就不懂人家在说什么。

一直在批判马氏所定义的(注意,不是你臆造的)所谓“资本主义”社会。为此,我说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理性来源,即人类合作携手,和平共处能够带来暴力相向所不能及的更大利益和实现共赢这一客观事实。
  你是鬼扯出了这个说法,从来没有说一句话,从历史事实和逻辑上证明这个事实(说过一句逻辑,举过一个事实吗?没有吧?),也根本不可能。captialism的词源就是“雇佣兵小队长”,资本主义的来源首先是雇佣兵和代理军需,资本主义事实上是诞生于血与火的欧洲,而不是当时任何一个和平的地区,人类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事实上就是进入一个人与人高度紧张的时代,暴力和官僚主义的发展从来就是资本主义进步的两大主要推动力(这是韦伯的观点,现代的吉登斯说得更明白和透彻)
   重复圣经上的布道,可不是辩论,更不是理性的探索。麻烦你不要执迷不悟和浪费我们的时间了。起码说点新东西。

此外,不尽人意的地方,非理性,甚至反文明的现象虽然还没有绝迹,但解决的途径也主要依靠上述方式进行解决,这已经形成了普遍的共识。

   我没有看到你的解决途径。比如今天的债务经济,有途径?比如货币危机,有途径?比如科技的异化导致的人类毁灭的前景,有途径?
   至于普遍共识,我就更不知道了。据我所知,从尼采被大家重视起,非理性主义、悲观主义、虚无主义就是今天西方知识分子的后现代主义思想的主流吧。
    媒体当然有共识,就像“一切向钱看”90年代被说成十几亿中国人的共识一样。相比较,在封建时代,什么儒家文化、骑士精神、基督教义,等级观念比今天其实有共识得多。没有共识,这个资本主义世界不就马上完蛋了吗?

那么,你批判之后所要建立的社会,其理性来源有什么客观基础没有?是什么?请给大家交代一下。
   多读一下马克思呗,这你不应该问我啊。理性基础简单来说就一句话:全世界无产者真正联合起来的那一天,资本主义就将灭亡,无产阶级失去的将只是锁链(还有谎言),得到的将是全世界。你想,无产者哪怕千难万险,他们也会学会联合的。
   别急着批判马克思要建立的社会,也别认定社会是建立在理性之上的。你先读懂马克思再说,先知道资本主义法权为什么是虚妄的再说。这一点其实大多数西方学者,包括大量的马克思的论敌都是承认的。(绝大多数今天的西方经济学家例外,他们是牧师,只能在私下怀疑上帝死了)
   我教你一个读懂马克思的思路:比如今天美国黑人已经有人权和法律平等了,为什么还是被歧视,还是不平等反而越来越严重呢?因为实现事实上的平等,落实法律上抽象的权利,必须有其现实的经济基础。接下来,如何实现这种经济基础呢?什么样的经济基础才能让黑人,或者类似黑人这样的群体的智力、心力、创造力得到充分的开发呢?现有的经济基础到底有什么问题,为什么不行呢?这样你就知道‘资本主义法权’实际是抽象的,虚妄的,接下来-----
    你看,只要你跳出虚妄的人人平等、等价交换、自由自愿协议这些抽象的东东,真心实意的站在弱势群体的立场上考虑他们的前提和命运,真心实意的站在人的完善和发展而非GDP增加和自由人权等抽象理念的实现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你就摸到了马克思主义的门径,你就开始有资格和马克思对话了。
    到时候支持也好,反对也好,都会言之有物。马克思的论敌中,我目前只认可熊彼特和韦伯(哈耶克之流不值一提)。他们为什么也不问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理性基础谁高,这种问题呢?——这就像高明的法师从来不问“菩提”和“般若”比“智慧”高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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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5 12:56:04
he_zr 发表于 2017-4-21 23:20
这个可见怎么来的不是明摆着的吗?集体是个体的集合,那么从形成事物的秩序上必然是先有个体,才有集体。 ...
这个可见怎么来的不是明摆着的吗?集体是个体的集合,那么从形成事物的秩序上必然是先有个体,才有集体。
这里有逻辑吗?个体和集体难道不是蛋和鸡的关系吗?你能说蛋是鸡生的,所以秩序上就必然是先有鸡?生物学上的人一下树好像就是群居吧?社会学意义上的人就更是如此了,人的本质是劳动,劳动好像从来就是群体行为。
其次,集体的形成也是建立在个体的自利性基础上才得以形成,否则没有个体的自利性,个体若不是被迫,有自愿的选择,个体完全不会去联合而形成集体
   胡扯,家庭、国家、社团、民族、种族,有几个是自愿形成的?我告诉你:生存斗争中形成的,绝大多数包含着征服、暴力、血与火,也就是被迫的。
   你要是认定迦太基人被罗马人的刀剑强迫着成为奴隶,并最终融入意大利民族也叫自利性基础下的自愿的话,我无话可说。但我要多问一句:请问出现了什么样的事实,才叫个体没有遵循自利性?——如果你说不出这样的事实的话,自利性不就直接可以改叫“目的性”吗?它不就是一个无用的屁话吗?——比如你上大学到底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

人类集体形成的原因首先是血缘关系,这是地球物种自发的本能决定的,于是才产生人类最小的集体家庭。

这个自发的物种本能是因为要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来,母亲必须抚养小孩,此时必须有家庭成员保护和照顾。

家庭成员扩大,就形成氏族集体。
目的是为了实现共同的狩猎,为了在人类之间的杀戮中生存下来。
那么血缘关系之外的家庭与家庭,氏族与氏族之间又是如何形成集体的呢?从人类发展史来看,在十五十六世纪之前,以国家形式形成的集体都基本上是依靠暴力组成的,即君主王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直到十五十六世纪之后,人类最早爆发尼德兰民主革命,君子退位,人类便开始以自由契约形式建立起国家形式的集体。
马克思也说过“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你忘了说国家的另一个侧面:历史上最早的大帝国——居鲁士波斯帝国恰恰是因为有包容和协商的原则,才第一次用刀剑结束了中东长期占乱。可以说它就是当年中东所有民族的上层精英通过认可建立的。——当时的协商和理性原则。
   人类以契约形式(只是形式)建立国家早在尼德兰之前,你忘了希腊的古斯巴达、古底比斯都是协议建国的,罗马王政时代国王与贵族也是协议建国,中世纪的威尼斯、瑞士无数的协议建国,中国也有周召共和。尼德兰有什么特别的吗?无论是协议的形式,还是签协议的人的比例?

如果离开了集体,个人什么都不是,那么鲁滨逊在孤岛上没有集体,他算不算一种“是”?
当然不是了,你明显没读懂笛福,鲁冰逊没有一刻离开过集体,他离开过上帝吗?离开过枪和工具?上帝是什么,集体意识。工具则是集体给他的物质基础。所以他一遇到星期五就恢复了旧集体的秩序:上帝-主人-奴隶,神-启蒙者-被启蒙者。
从来没有谁在阐明个体与集体的关系,个体是关键时,撇开集体去谈个体,那是你生硬的理解。上述人类发展史无不证明了先存在个体,才形成集体的客观事实,与你说有没有这回事无关。既然个体和集体分属两个事物,那么人们认识事物必然是从一个到一个,而不是把两者混为一谈,这是人们认识事物的方法和途径,也与你认为可不可能无关,你要自立另类,那是你的事。
上述历史我反驳了。个体和集体就是鸡和蛋不可分的,认识上可以区格,不等于先有完善的个体,再有不完善的集体,最后发展到完善的集体这个混蛋逻辑。事实是人类是群居的社会性的动物。
   你当然就是在撇开集体去谈个体,因为你认定人有理性,然后按照这两个组织了集体。我再重复一遍: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超然的理性,它们都是人们头脑中的虚妄,这种虚妄都是集体生活告诉你的。不然为什么当年的精英都不认为自己不理性?不然为什么东西方都有人心不古和一治一乱的认识?
这就是你表现出感性认识的地方。马氏从来都认为劳动是在耗费生命,从现实来看,完全符合事实
  我惊为天人,你从哪里看出“马氏从来都认为劳动是在耗费生命”的,引用一下出处行吗?

因此,你见到那些在“农家乐”进行的所谓“劳动”,这真是劳动吗?你不会还属于未成年吧?那只不过是把生产劳动的某个环节用来给人消遣娱乐罢了,正如为什么人们要消耗身体去户外锻炼,道理和性质毫无差别。你如果叫那些娱乐的人去以种植劳动为生,你看看他们还能不能乐得起来。

  属于未成年的是你吧?你见过一个无所事事的富豪和官二代不空虚,不寂寞,不生不如死吗?为什么呢?
  你举的类别很贴切,劳动就和体育锻炼一样,有身体上的不适,有能量的消耗,但这不等于劳动就不能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种植为生为什么就一定不能快乐呢?还有就算如此,劳动为什么一定要种植为生呢?劳动就一定是一种职业?——还有最关键的问题:农家的生产活动为什么就能成为一种消遣呢?20世纪以前的贵族为什么没有这种普遍的消遣?现在为什么成为潮流了呢?这说明劳动中到底有什么特殊的东西呢?
我从来不相信作为耗费生命的劳动会给人带来什么“愉快”的事情,有也不存在普遍意义,我只相信随着科技进步,人类的生产劳动会减少生命耗费,减缓人的不愉快感受。但这种减缓跟反过来变成“愉快”,完全是两码事。只有天真无邪(不排除暗藏祸心)的人才去做这类奇思异想,并公开羞辱人们的智力。就算人类的劳动将来变成十分轻松,毫无费力,且不存在什么“外化的劳动资料与内化的劳动者相分离”现象了,可是作为劳动者对生产活动的责任心不可能缺少,否则生产就会出现废品,导致有限的资源浪费。维持这种责任心难道不还是需要人类付出劳动力,同时不也还在耗费生命吗?这种付出和耗费怎么就能华丽转身,变成人类的“愉快”和“第一需要”了呢?去跟鬼说吧
  所以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逐渐变成米虫的历史,就是一个逐步蜕化自己的四肢,膨胀自己的大脑的,成天混在虚拟的电子空间,玩最酷的高度仿真的虚拟电子游戏的进化过程?将来也不用锻炼和旅游了,虚拟生物技术完全可以替代。
  你想想当年嵇康为什么打铁,陆云陆机兄弟为什么躬耕。按你的想法,人类干什么不叫耗费生命呢?作曲、听音乐、泡妞?你活着不就是为了实现自我吗?劳动是主观作用于客观,是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行为,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有创造性,更有成就感呢?现在人们之所以爱打电子游戏,不爱劳动,是因为劳动异化了,是因为从劳动中看不到自我,更看不到自我对自然和社会的改造。

本人前复已指出,自利的客观来自于它首先符合自然规律。人人生而平等的口号提出,表面看是人的主观意象,其实它也是植根于社会实践产生的现象。人类在生产劳动中发现和认识合作协商,和平共处能够带来双方更大的利益和实现共赢这一生存之道后,便开始对这种客观事实和诉求寻找一种更好的表达途径,因为宗教的产生和发展比较有影响力,于是人们就借宗教的名义来表达这一意愿而已。尽管这个口号有可能与宗教先验的意识不谋而合,但这并不足以证明它的来源没有客观基础,否则解释不了不是宗教人士也持同样的主张,呼同样的口号。你是见树不见林,知其表不知其里。
你从来只“指出”,即不举事实,也不见道理来论证。
也就是说你认为人类以前不知道和平共处有更大利益?太鄙视古人了。大家喊同样的口号,很简单,因为社会现实的生存斗争表现出了这些特征,因为统治阶级宣称了这种意识形态。当年,几乎所有人也都呼吁“君君臣臣”,呼吁它是“天理人心”。如果不君君臣臣,也的确会天下大乱。但这不等于“君君臣臣”不会改变,没有剥削,是源于自然规律。

你承认社会规律必受自然规律制约,否则就遭受自然规律的惩罚就好,至于是否把自然规律当神看,已经不重要了。

  但我理解的自然规律和你认识的不一样,我还认定人类社会没有自然规律呀。推荐你读一本《人类简史》,我刚读完,人家自由世界的学者和我认识的一样:资本主义是人造的,源于人人相信。他比我说得透彻形象。

这个规则在大家平等的协商中诞生。规则规定,任何人都遵从多数票决。争论只代表人的认识过程不同,但平等协商才能实现共赢这一点已成为大家的共识。
  当然不是认识过程不同,而是生存斗争中的地位不同,利益不同。比如有钱人认定一元一票的自由贸易原则;没钱的认定要先有温饱,要人人有发展权。最后是协商决定的?你举一个国家,一个时期做例子行吗?

那就以美国为例。立国之初,美国的那几十个代表,他们的来源虽然未通过选举产生,但从一个国家的制度建设过程来看,不都需要一个从无选举到有选举的过程吗?因为天上没掉下一个经选举产生的现成代表来,你叫美国人怎么办呢?除了由一部分人先行代表资格,再制定规则,规定后来的代表必须经由选举产生这个过程之外,还能是什么?你现在是要求人家一蹴而就,你这不是在无理取闹是什么?关于为什么选举是一个逐渐扩大的过程,本人前复已经作答,此处不再重复。
所以你也承认,所谓的协议建国,无法是所有利益一致的统治集团在外界压力(外敌、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对外扩张的反抗)之下,互相妥协,以便有力量对付内外敌人。比如美国精英们相互妥协出的原则就是“一元一票”,钱多的说了算。印第安人被作为外敌,人人都有上帝赋予的天赋人权,但签字的代表们认定他们拥有黑人奴隶是自然的,签字之后到死也不解放,说明黑人不是人。
  重复一遍:签协议的是有共同利益的同一集团,协议目的是为了对抗外敌和被统治阶级。最后黑人解放的原因到底是协议,还是战争?美国人人都有选举权是不是因为有明显暴力色彩和反体制色彩的进步运动?
至于你所谓的“乱象”也没什么奇怪,你怪人民没有学会一人一票,但这不是问题呀,人民完全可以在一人一票中学习一人一票,这只是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和实践过程而已。上世纪四十年代,新华日报不是发表无数文章,对人民只有在民主实践中学习民主的道理给予了充分的论证了嘛,你怎么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呢?你如果认为你这种“乱象”说辞具有充分的说服力,你何以不专门开个专题,针对新华日报刊载的那些谬论给予有力的批驳和痛斥?人们期待你对此有所作为。
  我什么时候怪人民没有学会“一人一票”原则了?我问的是“一人一票”原则和“一元一票”原则怎么协调?事实上是如何协调的?今天真正反对民主的是不是就是有钱人,是不是就是资产阶级?
   我问过了:如果多数人反对富人移民和投资国外,甚至给哈佛捐款,你怎么看,该立法禁止吗?为什么?有富人要买下故宫呢?怎么办?
打开中国历史,能解决温饱的社会也不只你们这一家,人家还有什么“盛世”之说。可见,温饱在一个和平年代根本算不上什么功绩。至于中华民国,人家毕竟很长一段时期处于内忧外患状态,你拿不同条件的对象来对比,显然属于不厚道。况且,一个和平时期还曾发生饿死三千万的丑闻,还不敢公开真相,不断用谎言遮遮掩掩,不知这是功绩还是劣迹?所谓“不用对外侵略的方式”,那是你自顾不暇,能力有限而已。所谓“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那不过是强令全国勒紧裤腰带,用剪刀差盘剥沦为二等公民的农民,对城市工人限量消费的方式敛聚工农本来有限的财富去发展维护宝座的军事工业而已,不知有多少工农大众为此付出了多少罄竹难书的血泪,垒起了这血迹斑斑的白骨经济。
  哦,还有哪个时代解决了温饱?我怎么不知道?中华民国的内忧外患是怎么产生,又怎么解决的?它自己是不是解决不了?比如连一个军阀解决不了。它的发展是不是没有实现共同富裕,甚至没有实现温饱和团结。
   至于后面那些,我只问一个问题:中东、非洲、拉美那么多国家一直都是开放的,请问有几个实现了自主的民族经济,有几个实现了可靠的粮食安全,有几个实现了自主工业化?好像只有东亚几个国家吧,而且工业化还是明显依附特征的,现在才真正面临考验。

在你等这块统治地盘,老百姓的平等在哪里?喂饱?干活?贡献?此外还剩什么?所谓“知道国家和公有财产是属于自己的”,你公开撒谎也不怕遭报应?老百姓连主人都不是,自己的人身都不属于自己,何况身外的财产。
  我当然不怕。我问你民国和请末的时候,老百姓为什么觉得少爷、丫鬟都是正常的?为什么没有长安街和八达岭是属于自己的这种观念?——老百姓不是主人,人身和财产不属于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今天的股市、房市、国企都成为老百姓财产的抽水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个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于国民的授权,而不是什么“共同富裕”,那不过是你等给大家在墙上画的一个大饼,然后像人民圣殿教那样引诱大家,不仅要放弃自己的身家,放弃自己的权利和尊严,直至放弃自己的生命去铸成你等那个什么“壮丽事业”,并以此“功德圆满”的奔进你等精心打造和圈好的那个所谓“天堂”
  不再重复了,没有一个国家的政权是国民授权的,美国不是,中华民国更不是,这和当年中国皇帝祭天禅让,君权受命于天“一样,只有仪式性,实际意义取决于多少人相信。”中国人不是美国人,没有宗教传统,他们最讲实际,没有办法“共同富裕”,白痴才相信政权是来源于“人人共同协商,一致达成的”。人民会一致协商同99%的大多数人获得财富增长的1%?骗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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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6 00:50:06
支持楼主的见解,非常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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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6 23:53:36
rrllqq 发表于 2017-4-25 10:59
你说了那么多,而且一直在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人类的理性,
我是一直用雄辩的,你从来不敢质疑的历史事实, ...
地球资源有限,因此人类的“生存斗争”不可能短时间内可以消除,由此而产生的社会不公现象也不可能随之绝迹,问题就在于人类通过什么方式方法才能更有效的解决,才能断言对哪种方式方法的实行更能反映出理性或非理性。就目前来看,“资本主义法权”方式的实行虽谈不上完美,可现实中比马氏乌托邦,甚至堪称邪恶的方式追求更符合以自然规律为依托的自利人性,因而两相比较,前者比后者更有资格称理性。理想谁都有,可是撇开比较解决问题的途径,孤立片面的去看现象,得出的结论除了感情宣泄,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西方如果把“资本主义法权”史观“普遍抛弃”,还不如列宁直言“资本主义”已垂死挣扎来得更直白,可事到如今事实并没有对你等予以配合,且与你等的断言南辕北辙,那只能用调侃来形容“抛而不弃”,“垂而不死”。相反,凡是追求马氏那种乌托邦又邪恶的方式盛行的国度,反而问题多多,悲剧多多,其中已不乏打算改换门庭。至此,哪种方式实行,哪种“意志”追求更能体现理性,高下立判。

例子俯拾即是。英国光荣革命你总不会陌生吧,虽然君王在暴力之下已在废除之列,可是贵族们和大部分土地所有者愿意保留虚位,达成一种妥协。这不是历史事实和逻辑上证明和则两利,恶则两败的事例是什么?而且,这不仅早已不是缺乏事例的问题,而已是司空见惯的常态。

此外,把人类斗争作为推进历史的动力,而忽略斗争之中人类和平共处的更重要作用,纯粹是一种有违历史事实的片面史观。这种片面的认识有何理性可言,跟宗教布道又有何区别?本人也希望能把问题谈得有针对性些,而非只会罗列现象,人云亦云。

这里谈的共识是指大家平等的坐下来谈判解决问题能够实现共赢,而不要大家暴力相向,这样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还会两败俱伤。因此,共识是指解决问题的基础和总原则,而非真对解决具体事物的某一种具体方法。至于哪种具体方法能更有效的解决具体事物,这是可以讨论的,但已经不是什么共识问题。你显然不具区分认识层次的能力,把不同层次的认识混为一谈。

你显然把理想当理性了。回到上述对你的答复来,你所罗列的现象和问题,属于要解决的对象,而非解决对象要采取的方法。理性不仅仅是罗列问题和现象,更重要的是建立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消除这些现象的方法上,同时这种方法是否又符合人类来自于自然规律的自利性而产生的意志追求和理性体现。因此,问题和现象你列举已经够多了,属于不得要领,请你正视和如实列举解决问题的方法。撇开解决问题的方法谈解决问题,抛开理性的基础谈理性,属于够靴搔痒,文不对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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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7 00:12:44
rrllqq 发表于 2017-4-25 12:56
这个可见怎么来的不是明摆着的吗?集体是个体的集合,那么从形成事物的秩序上必然是先有个体,才有集体。 ...
严格说来,家庭,乃至氏族,因为具有相同的血缘和类同的基因,因此家庭或氏族可以算是个体自身的“复制粘贴”。把它们作为集体看待,对于研究集体来说还不具有集体的完全意义。只有非血缘关系的个体联合才具有完全意义的集体,正如未成年、残疾人那样,他们虽然也是人,但都不是人类完全意义的人。因此,任何政经学针对什么内容来研究集体,怎样给集体定义,是有其自身的约定,岂能用“鸡和蛋”的问题来蒙混。因此,从这个意义来讲,先有个体才有集体,这个秩序和事实是相当清楚的。

现实中有很多依靠暴力强扭的集体,与个体有选择的话就必然会选择脱离,这两个事实并不矛盾,何来的“胡扯”?某乌鸡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群体逃离奔港事件可有这事?这说明什么?这是不是个体遵循自利性的体现?

既然非正义的刀剑形成集体在前,契约建立集体在后,那么契约立国就必然要以正义的刀剑首先消灭非正义的刀剑,才能实现契约立国的基本条件。居鲁士大帝具有“包容和协商原则”,以及那些大大小小,东方西方等协议建国的事实,这只证明人类理性产生更早,此外还能证明什么呢?尼德兰民主革命之所以与上述不同,是因为它是第一个以“资产阶级”的名义登上了政治舞台,所以具有之前那些建国所不具备的历史意义。

“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不管有用劳动或生产活动怎样不同,它们都是人体的机能,而每一种这样的机能不管内容和形式如何,实质上都是人的脑、神经、肌肉、感官等等的耗费。”(《资本论》第一章 商品)

“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是不是生命耗费?人的脑、神经、肌肉、感官等等是不是人构建生命体的材料?这些构建材料的耗费是不是代表生命耗费?你连马氏关于劳动的性质和特点都一概不知,甚至闻所未闻,你能消除什么对马氏的“误解”?我看属于瞎对瞎。

之所以生命耗费在人类的感知中不属于愉快而形成不了人类的情愿选择,更不提什么“第一需要”,是来自于自然规律使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正如疼痛能给人带来愉快吗?人们会把疼痛作为人的“第一需要”吗?这种华丽转身在讲神话故事吧。人们绝不会对锻炼身体感到愉快,那是对锻炼后增强了体质而感到愉快,你显然是张冠李戴了。这也很好的解释了,尽管增强体质有利,可为什么很多人都不愿付出生命耗费去锻炼的原因。

所谓“劳动异化”了,所以人类才不愿劳动。先不论那种所谓的“异化”是什么东西,就劳动是生命耗费来说就足以使人望而退却,退避三舍。就算没“异化”,人规避生命耗费,避免疼痛,符合自然规律的本能会华丽转身的“异化”吗?

和平共处,平等协商能够实现共赢,这类事实在现实中俯拾即是,上述也列举之一,不再重复。

人类社会没有自然规律,不等于不受自然规律约束呀,所以还得遵守自然规律,否则就遭受惩罚,这与“有没有”有什么关系呢?资本主义是人造的,同时也是建立在遵循自然规律基础上得出的理性建造的,任何形象描述均没有这个事实更准确。

决定人的地位是政治地位和权利地位,经济地位属于下位,否则当年孙文为何不去与慈溪比阔,开展劳动竞赛,首先解决经济地位问题?而要去搞那个政治地位权利地位“不如一块烂肉”的辛亥革命?是事实雄辩,还是你的嘴巴雄辩?你怎么没见某某对其领导的“工人阶级首次登上政治舞台”而感到激动不已,而没有对阿庆嫂唱到的“一日三餐九碗饭”感到兴奋?由此可见,有钱无钱各有什么认识不是问题,什么认识能够改变上述事实才是问题。

协议建国之初,都是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人们在本着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理性原则,各方利益相互讨价还价,其中呈现既团结又斗争,这都是很正常的现象,也是事实,无须谁来承认否认。因此,问题不在人们在讨价还价过程中有没有斗争,而是你把斗争看成是主要原因,甚至是唯一原因,那就明显偏离客观事实了。但是,观点是各人的,我认为不是,你认为是,这没有什么好讨论的了。

你不怪人民没学会“一人一票”原则,那么是谁对“一人一票”原则在捣乱,不让人们在“一人一票”实践中学习“一人一票”原则呢?其次,从来没有什么“一元一票”原则,那不过是你等炮制出来的东西,否则请你把金钱和选票建立买卖关系的过程给大家展示一下。

在讨论“多数人反对富人移民和投资国外,甚至给哈佛捐款”的立法问题时,首先要建立在该国是不是由选民自由选出的代表在立法,在这个基础上然后再谈立什么法才有意义。为此要问,你谈的是哪一国?有否上述事实?

你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主客观原因皆有。中华民国的外患暂且不说,内忧怎么产生的,你忘了那个外国代理在蛊惑民众,占山为王,甚至还搞国中之国的分裂行动,在外患期间与贼勾结,实现相互默契,共同对付民国政府军,等等。你现在在问内忧怎么产生,这不是明知故问吗?至于怎么解决,这个历史话题太大,不是一言两语能说清,此处不表。但是,在那种环境和条件下解决不了与是否尽量解决,解决的途径是否令人满意,均有主客观原因,要根据当时客观事实来定,极力吹捧或刻意贬低,都不是实事求是的行为。

个人权利与国家事务的关系,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的解决,从来都不是并行不悖,相互共进退的,受很多实际条件限制,只能各遵循各的行为规则。所以你问哪国哪国是否实现了这化那化,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能说明什么,能相互证明吗?只有把这些关系混为一谈的人才会提出这类事实而非的问题。

既然你公开撒谎都不怕遭报应,只说明一点,你说的东西还有多少真实性?至于进入民国时候没人认为长安街八达岭等属于自己的,那是自己还没意识到自己是国家主人,因为之前长期的奴役统治使然。今天的股票房子国企等认为是自己的,那不过是统治者的统治术在改变,给你一个名义的财产,只要统治者想要,统治者随时可以无条件收去,就看收走手段实施到到什么程度。你主人都不是,连自身都是家主的财产,你有什么资格跟家主平起平坐的拥有财产?这就是你知其表不知其里的地方。

对你这位睁眼说瞎话的政盲和马盲,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你嘴巴出来的是或不是已无关紧要,事实总是摆在那里,客观存在的,不以任何人的认为而存在或不存在。既然合作协商不符合你的口味,你完全可以迷信拳头。不过有一点你是无法克服的,即大家都迷信拳头可以解决问题,最终的结果是,要么两败俱伤,要么一主一奴,绝不会导致共产,因为既然我拳头大过你,我凭什么要跟你共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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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7 12:10:39
he_zr 发表于 2017-4-26 23:53
地球资源有限,因此人类的“生存斗争”不可能短时间内可以消除,由此而产生的社会不公现象也不可能随之绝 ...
地球资源有限,因此人类的“生存斗争”不可能短时间内可以消除,由此而产生的社会不公现象也不可能随之绝迹
生存斗争永远都不可能消除,这和资源有限也没什么关系。宇宙无边无际哪里有限了?地球突然扩张1百倍,剥削也还是会存在的,因为人对世界的普遍想象还是抽象的人权和自由,它的外化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公要直到这种妄想被打破为止。
资本主义法权”方式的实行虽谈不上完美,可现实中比马氏乌托邦,甚至堪称邪恶的方式追求更符合以自然规律为依托的自利人性,因而两相比较,前者比后者更有资格称理性
   不是谁更理性的问题,更完美的问题,而是“资本主义法权”是不理性的,是虚妄的。人类要进步,必须不断的批判它,不断的实践社会主义。
西方如果把“资本主义法权”史观“普遍抛弃”,还不如列宁直言“资本主义”已垂死挣扎来得更直白,可事到如今事实并没有对你等予以配合,且与你等的断言南辕北辙,那只能用调侃来形容“抛而不弃”,“垂而不死”。相反,凡是追求马氏那种乌托邦又邪恶的方式盛行的国度,反而问题多多,悲剧多多,其中已不乏打算改换门庭。至此,哪种方式实行,哪种“意志”追求更能体现理性,高下立判。
   事实当然配合了我们的认识:没有马克思的时代,我们没有未来。今天的债务经济、货币危机、科技异化的确无路可走,思想家万马齐喑。列宁是一个实践路上,发现了此路不通的人,他为人类的未来留下了可贵的正反经验。实践正在呼唤新的列宁。

例子俯拾即是。英国光荣革命你总不会陌生吧,虽然君王在暴力之下已在废除之列,可是贵族们和大部分土地所有者愿意保留虚位,达成一种妥协。这不是历史事实和逻辑上证明和则两利,恶则两败的事例是什么?而且,这不仅早已不是缺乏事例的问题,而已是司空见惯的常态

  前文已经说过,无非是阶级内部矛盾,无非是实力的承认,无非是封建势力在人民的暴力威胁下,给资产阶级做了公权力的私相授受,现代版的汉献帝给曹丕禅让罢了。
  你举这个例子还不如举菜场上每天都有大白菜买卖的例子,实在说明不了什么。我更关心的是:是什么力量把那些宝贝推到了桌子边?为什么那些宝贝一签协议在英国就可以实现稳定,而在法国就会不断动荡,最后血流成河?中国更像法国,还是更像英国?在中国搞宪政有几种搞法,后果会如何?

此外,把人类斗争作为推进历史的动力,而忽略斗争之中人类和平共处的更重要作用,纯粹是一种有违历史事实的片面史观。这种片面的认识有何理性可言,跟宗教布道又有何区别?本人也希望能把问题谈得有针对性些,而非只会罗列现象,人云亦云。

   斗争是绝对的,和平是有条件的。和平本身就是一种生存斗争的形式和阶段。你哲学水平太差,还有,你不知道什么叫生存斗争,还以为是打群架。我都不屑纠正你,读马克思自然知道。

这里谈的共识是指大家平等的坐下来谈判解决问题能够实现共赢,而不要大家暴力相向,这样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还会两败俱伤。因此,共识是指解决问题的基础和总原则,而非真对解决具体事物的某一种具体方法。至于哪种具体方法能更有效的解决具体事物,这是可以讨论的,但已经不是什么共识问题。你显然不具区分认识层次的能力,把不同层次的认识混为一谈。
  我说的虚妄,正是指资本主义社会的这种所谓的“共识的基础和总原则”,而不是什么具体的层面。它是什么呢?你只能回到《独立宣言》中那些神神叨叨的宗教谶语。你说过它有内容,只是用了神学的形式,那是什么呢?你说个不神神叨叨的给我看一下?——别费力了,康德都做不到,何况你。

你显然把理想当理性了。回到上述对你的答复来,你所罗列的现象和问题,属于要解决的对象,而非解决对象要采取的方法。理性不仅仅是罗列问题和现象,更重要的是建立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消除这些现象的方法上,同时这种方法是否又符合人类来自于自然规律的自利性而产生的意志追求和理性体现。因此,问题和现象你列举已经够多了,属于不得要领,请你正视和如实列举解决问题的方法。撇开解决问题的方法谈解决问题,抛开理性的基础谈理性,属于够靴搔痒,文不对题。
   显然你把看似合理当做理性了,显然你把理想中的(实际是资产阶级知识精英嘴巴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当成理性的了。什么叫理性?比较公认的说法,就是不相信不经审视的抽象前提和不经现实批判的经验结论,也就是说万事都要经过休谟式的怀疑。请问:人权、市场、自由、自愿交易,独立之个人等等,哪个经历过理性的检验?——一句话,资本主义经历过理性的检验?它建立在理性上,还是建立在神学上?
    我列举的问题你一个都没有深入分析,深入一个你就能看到理性形式下的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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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9 00:32:44
rrllqq 发表于 2017-4-27 11:21
又是一堆重复观点的布道,和庸俗的茶馆中的历史批评,再加上一堆的答非所问。
1、居鲁士的例子也好,古代 ...
确切说,你谈的问题还不够档次,不够档次自然就“答非所问”,不在一个认识水平上。

人类对疼痛作出自利的防护理性有时代区分吗?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理性认识有时间限制吗?这些理性基础没有“独特之处”,所以它才逐渐普遍起来,变成越来越多的人的共识。这种理性认识固然与人的大脑分不开,可它又是来源于对客观事物正确反映的客观意识。是理性终归是理性,事实也摆在这里,与谁的什么认不认识有何关系?如果理性不随自然规律贯穿人类的整个历史,而是根据某个时代,某个统治者的意志和喜好来定,那么人类还有什么依据来辨别公平正义?岂非强权就是理?人类跟野兽还有什么区别?你自己愚不可及,还自以为聪明。

既然“利用恐惧”那么有效,那么这些极少数人限制或罢黜君王统治者之后,为什么没有对这种恐惧继续利用下去,而自认只在对国民暂行代理资格,并建立一个不属于任何个人,组织和阶级的政权,规定将来由民选代表来代议国事?他们又基于人类的什么认识而对权力不恋栈?

你一直都在提及“资本主义”,我举例很自然是想具有相应内容的意义,你看不懂也没什么奇怪。把你的问题归结起来就是,有什么就不该再有什么。按你的逻辑,人类制定了法律,结果是什么?没有违法犯罪了吗?犯罪消停下来了吗?云云。似乎,没有消除违法犯罪是人们制定法律的错,法律属于“虚幻的产物”,你使用的是哪家逻辑?

所谓阶级本来就是马氏炮制出来的不平等的东西,用这种虚假的不平等来划分群体,马派群体当然不可能在这种“不平等”群体之间有什么好协商的,有也只能是伪装的暂时妥协,一旦自己羽翼丰满就马上脸变,必会打着“正义”的旗号操起暴力工具,征服或消灭另一个对立的阶级。前复提过,暴力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那么为什么说马派群体实施的暴力属于非正义呢?理由只有一个,马氏通过自编自导,以自我论证的逻辑首先炮制一个虚假的剩余价值论,在两个阶级群体之间制造对立,挑起矛盾。然后煽动部分追随者裹挟一批不明真相的阶级群体,激发和利用人类深藏的,极其阴暗的“宁患寡,不患不均”丑恶的一面,这种暴力实施现实中给人间带来了巨大的悲剧和灾难。之所以言马派暴力行为危害巨大,就在于他们把罪恶当成“正义的事业”来干,那种心理嬗变所爆发出来的能量,不是普通罪犯所能比拟。普通人犯罪或多或少还残存些愧疚感,而这个犯罪群体早就被马氏炮制出来的虚假“正义”给洗得干干净净了。更有说服力的是,凡是马派群体得逞的地方,不但是变相的王朝更替,平等协商共赢的理性基础更是踪影难觅。你一个马盲,当然不会认识到这一点。

把拍卖行的竞拍叫“一元一票”,这在人们的概念体系中肯定属于奇葩,你自己炮制的东西就说是你的,别老拿什么西经来做你的垫背。就算市场中的招投标,也非高标者中,而是近标者中。可见,你一个马盲加外行,成天在臆造词语和概念,你还在好为人师的去给人家消除什么“误解”,你不给人家添乱已算是人家烧过高香了。

既然公权力已是国民授权的代表在行使,那么对公地公物怎么处置,都无不代表着民意,何来的什么矛盾?莫名其妙。若代表处置令人不满意,大不了下届另选一个就是了,若属于处置不当,选民还可以启动其他相互制衡的规则予以纠正,又怎么是问题?什么“哥德巴赫猜想”,那是你这位政盲的胡思乱想。

又是什么经济决定政治的那一套,前复已经多次质问过你,孙文当年为什么不去跟慈禧开展劳动竞赛,首先把经济搞好,填饱肚子,等着政治变革的降临,然后慈禧乖乖的把权力送来?为什么偏偏要反过来先去搞争取政治地位的辛亥革命?政治地位获得后才计划去修铁路,搞经济建设?你从来都是从自己的臆想出发,搞出些稀奇古怪,违反常识的东西来。再说,经济决定政治的问题必然是一个曲折迂围而漫长的过程,而政治决定经济的问题则是迫在眉睫,梗骨在喉的事情。你说,哪一个才是解决问题的要务和急所?因此,有什么样的权力就决定什么样的经济现象,这该是你能明白你那个乌鸡国所产生的经济问题和围绕“权力不公”出现的各种现象了吧,你去怪什么“资本”、什么市场,纯属不得要领。

至于你说某某的所谓“现实主义”,要实现这,建立那,使东又使西,先不论你等的这和那包含什么货色,这本来就是国民从满清统治者那里翻身做主人后的应有之义,何曾需要你等来教主人怎样怎样,如何如何?你等算什么?你等怎么不首先去问问主人,是否同意你等来教,来代做?你等自命“先进”后便不请自来,手持皮鞭,把人们赶进你等用高墙精心圈好的“天堂”,还强令人民对你等不断感恩戴德,感激涕零。你等这种行径是够现实的了,不过也同时够无耻的了。

至于你半空飞来的所谓承包公安局的问题,前复对此所提的问题你还没答复,即那个乌鸡国是谁建的?这个公安局又是谁家开的?来源不清楚,你要别人怎么回答那种半道来路不明的问题?

既然已经知道“一人一票”是一个国家比较理性的选择,那么现在是谁在操控“有经济基础为背景的组织权力”?由它来组织实施不就可以了吗?其他人没有“经济基础为背景”,不同意又能怎样?还能翻天不成?至于谁代表正确,由选民自由选出的代表来讨论,然后按规则票决。外国人都能做到,中国人又有什么特别的而做不到?回去好好的温习新华社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在这方面发表的各种激情讴歌,以及对此所做的充分论证。

至于所谓“围堵”问题,你首先要交代一个前提,即为什么美国要围堵一个远隔重洋的你,而不围堵近在自己眼皮底下的邻居?把这个问题交代清楚了,你的问题就自然迎刃而解,那些所谓个体与集体的关系更不在话下。

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符合个体的自利性。为此,等价交换、自由贸易和人权至上的原则不就是人类从这些客观基础总结和发展出来的吗?既然“君君臣臣”是暴力征服带来的产物,属于人类的野蛮蒙昧自不待言。至于人类是怎么走出蒙昧的,那不就是源于对上述理性基础的认识和反映一步一步走出来的么?

黑人的地位已与白人平等,白人当中还残存歧视,说明人的意识改变不是一朝一日,一年两年的事,有个渐进过程。至少法治健全的国度,执法监督的技术手段越来越先进,已经把那种歧视行为和程度降到了最低点。

别嚷嚷什么“布道”,凡是建立在现象之上的理论认识无一不是在“布道”,区别在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你没有这个能力认知,所以你只会罗列现象。为此,现象之上的理性认识从来都是你的盲区。

你之所以听不懂孙文不在经济上与慈禧比阔,而是去搞比经济更深刻的政治斗争,这仅说明一点,你只会像狗那样去争食,而不懂得如何去做狗的主人。以你这般认识,你的智商本来就不知低多少个档次,因此你的智商已经不是降低的问题,而是还存不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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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9 00:37:22
rrllqq 发表于 2017-4-27 12:10
地球资源有限,因此人类的“生存斗争”不可能短时间内可以消除,由此而产生的社会不公现象也不可能随之绝 ...
生存斗争既然不可消除,地球资源有限当然是原因之一,如果财富像空气那样多,人类还争什么?人对世界的普遍想象是什么,你尽可以去发挥,但抽象的人权和自由不代表它们没有符合自然规律的客观基础。因此,建立在这种理性基础的“外化”也必然是理性的反映,其社会的不公现象没有消除,与它是否理性毫无关系,因为它是人类通过比较鉴别之后采取的理性选择。

“资本主义法权”为什么是理性的产物,与你嘴巴出来是或不是已经无关。对此,上述已多次说明,此处不再重复。

你那没有结果的“事实”也叫事实,这足以证明你已经把墙上画的大饼叫“事实”了。你如此公开睁眼说瞎话,脸部红心不跳,其行为和禀性不可谓不卑劣。

暴力之下你和你的身外之物只有乖乖的等候接受处置,你哪里还有什么资格去言给人授这授那,典型的缺乏常识。英国实现和平共处,法国没有,只说明人类对文明理性的认识不是直线同步的,而是曲折分先后的,此外无他。中国也没有脱离人类的发展过程,哪有什么适不适合搞宪政的问题,而是盘踞在权力位置的人是否愿意的问题。如果搞宪政的后果不好,那么是谁在从中捣乱?

斗争是绝对的,那么这个“绝对”是根据什么得来的?如果是根据人类自利这个自然规律在绝对的为维护这个自利本能而斗争,不仅包括与天斗与地斗,还包括经济交往的讨价还价,而不是人类的发展过程中那种以暴力相向的斗争(如你说的打群架,还包括械斗,直至全面战争),那么所谓的绝对,你如果指前者,等于废话;你如果指后者,等于胡说。显然,这里讨论的斗争,意义不在前者,而在后者。你把马氏抬出来,想挟马自重,转移论点,借以炫耀自己,这种伎俩在这里无效。

和平共处,合作共赢,英国实例,这些内容和事实是什么神在叨叨?不是真真切切,一针见血的东西是什么?《独立宣言》告诉你自由人权这些“共识的基础和总原则”,还是告诉你什么“债务经济”,“货币危机”?你连具体抽象都分不清,你哪里还有能力去认识什么问题?除了颠三倒四,胡言乱语,还能是什么?

如果抛开合乎自然规律之理的行为去言理性,那么这个所谓的“理性”还能是什么东西呢?岂不跟宗教还有什么区别?为此,合乎自然规律之理的理性从来没有经不住怀疑、审视和批判的,正如你这里的所作所为一样,比如对和平共处,合作共赢,英国实例,不是经过你怀疑、审视和批判过了吗?你推倒而否定了什么?为此,所谓“人权、市场、自由、自愿交易,独立之个人”,有什么经不住怀疑、审视和批判的?那只不过你使用的方法存在问题,是你的方法经不住怀疑、审视和批判而已。你的方法错误,你能鉴别出什么正确的东西来,罢了把被鉴别对象往神身上一靠,贴个标签完事。你提一个半空来路不明的问题,谁能对你这类有尾无头的问题“深入分析”?而不是无从下手,说了也是白费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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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30 10:04:00
he_zr 发表于 2017-4-29 00:37
生存斗争既然不可消除,地球资源有限当然是原因之一,如果财富像空气那样多,人类还争什么?人对世界的普 ...
我所有的问题你都不回答,我所有的逻辑你都反问回来,而且一次比一次理直气壮,一次比一次扯得远。
好吧,我们立场不同,就不扯那些虚的了,我只问你最核心最现实的,你一定能回答,也必须回答的问题:

1、请问:你今年多大,读什么专业的?到底学没学过西方经济学?——凭什么说政府公权力和市场机制边界划分的问题不存在,或者已经被(从理性原则上)解决了?从斯密、韦伯、科斯,到今天的吴敬琏、张五常、克鲁格曼、许小年等等,有一个算一个,有一个懂经济学的敢说这种流氓加牛X的话?连最无知者无畏的经济学家都不敢,政治学家、法学家、哲学家就更不敢了——你作为一个经济学小白,还是作为一个法学的非法盲敢说这种话?——你算老几?

2、好吧,我就当你已经解决了这个经济学的哥德巴赫猜想,找到了一条划分一人一票原则和一元一票原则的完美理性方案。请回答我问的具体问题:
a)如果全民公决要求对富人的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式的赎买,怎么办?——历史上它不止一次发生过,包括在美国。程度轻一点的今天正在发生,欧洲大众在利用一人一票原则要求征收高额累进税,要求对金融投资尤其是跨国投资征收托宾税,怎么办?  
b)如果有人要花钱承包纽约的警察局,甚至美国司法部怎么办?(这和中国是不是乌鸡国没关系,我说美国行吗?)人家私人企业只需要纽约人每年交更少的税金作为安全预算,承诺保障纽约的公安,怎么办呢?——别以为我胡诌,小布什第二届任上,曾经设想过对美国的国防进行逐步的私有化,设想过私人财阀对NASA的承包。后来伊拉克战争失败,财阀觉得国防无利可图,加上阻力重重才作罢。
C)现在西湖、岳麓书院、故宫、可可西里等都面临着巨大的公地悲剧的威胁,无数次有经济学专家主张引人市场机制,承包甚至直接卖给私人。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欧洲、美国和全世界,连月球都被市场提前按一元一票原则划分好了,请问如果公众按一人一票原则不同意呢?
d)全民公决不同意本国的富人投资国外,甚至禁止他们给哈佛捐款,怎么办?
E)某国,鉴于股市、期货和企业债问题多多,在少数黑知识分子的忽悠下,全民公决要求关闭股市、期货和企业债市场,怎么办?大投资者的损失算谁的?甚至要求恢复政府利率管制,怎么办?外国大老爷的损失算谁的?
F)某国经过革命,或者政变。政治强人举行公投,全民公决要求没收跨国公司的企业和财产,怎么办?
   我举的例子够多了吧,够现实了吧,你不会又应付一句乌鸦国才会出现吧?请回答一下吧?一人一票原则与一元一票原则有没有冲突?冲突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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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 00:31:00
rrllqq 发表于 2017-4-30 10:04
我所有的问题你都不回答,我所有的逻辑你都反问回来,而且一次比一次理直气壮,一次比一次扯得远。
好吧 ...
准确说,作为已经立章建制的权力边界是十分清楚的,需要讨论的是人类社会哪些事,哪些行为应归入权力的范围之内或之外。对于这个问题,什么人,站在什么立场,就存在不同的意见,而且并非只要名人才代表正确。可见,你从来没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能力,而在唯名不唯实。

全民公决作为一种公民维护自利的讨价还价方式,应该说公决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公决的对象。既然人们的理性来自于和平共处,合作共赢,那么这个理性告诉大家,必须要分清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属于私人事务的领域是不存在公决的,否则就是违反人类的理性原则而导致谁的利益都无法得到维护,剩下的只有公共事务的领域才是公决的对象。那么何为私人事务领域和公共事物领域,下面就有阐述。

在回答问题之前,我们还是先来明确概念。所谓“社会主义改造式”,如果按马氏的标准没错的话,那就是国民不能以个人名义拥有生产资料,并同时不得从事雇佣生产活动。现实中,生产资料既表现为生产工具,又表现为一定的货币,它们实际上是国民的劳动所得和国民劳动积累的产物,属于国民的私人财产。那么劳动者拥有自己的劳动所得和财产,无论在自然法或法定法这些理性产物中都是天经地义的,合乎人类的理性和道义原则。同时,雇佣生产活动也是两个政治地位权力地位皆平等的公民之间的民事活动,属于符合双方自主自愿原则的行为。因此,国民拥有生产资料和从事雇佣生产活动都毫无疑问的属于私人事务领域,把私人事务用于公决就不仅不理性,也有违道义,甚至还是邪恶的。至于公民社会,有人希望把生产资料提高国有化的程度,以及提高税收增加福利,宏观调节收入分配,如英国和印度某个时期的做法,严格说来,这都不属于马氏的那种改造。前者属于经营方式的问题,即哪种经营方式效率高,后者则属于国民讨价还价中的一种妥协和让步,其原因也是出于自利的理性。因此,像你说的那种把私人事务用于公决的现象不可能在公民社会中发生。

回到上述私人事务和公共事务的区分原则来,警察局或国防部行使的是公权力,是为国民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而设。显然,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是公共事务,因此由私人去代行,势必会改变公共的性质,把公权力变成维护承包者私人利益的工具,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和保家卫国的安全性,这属于私人跨越和侵犯公共领域行为,当然就此路不通。至于私人想承包NASA之类的情况,除了代表国家公共管理的那部分管理职能,那些制造生产活动则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竞标方式搞承包,美国很多军火制造商也不正在这样干着吗?因此,公决与否,公私领域区分在前。

同上,国家公地如何处置,属于公共事务,通常由选民的代表代行处理。公民觉得自己的代表已不能代表自己意见和主张,完全可以通过公决方式进行,真不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正如家庭成员对自家的财产如何处置进行票决,有什么问题?结果无非就是分分合合,还有什么?

投资或不投资,在哪里投资,以及给谁捐款,除了大家事前约定的规定除外,这都属于私人事务领域,谁有权利去干涉他人的私人事务呢?因此,这种对私人事务表决的现象都不存在,谈何什么怎么办?

上述阐述得够清楚了,股市、期货和债务等,这些均属于私人事务领域,公权力不会干涉,因此不会发生公决。由于金融也是私人性质,因此主要也是依靠市场运作,只是在某些特殊时期出于维护某种公共秩序稳定考虑而做出某些干预行为。至于这种干预行为到什么程度,因为是暂时的,非主要的,现实中也是由选民的代表去讨论处置,尚未发展到需要公决的地步。

既然是强人推动的行为,其公投还有几分“公”的性质?不过是在演公投戏,借公投在给强人自己涂上合法性的外衣而已。因为上述已阐明,经济领域属于私人事务领域,公权力不得无端越界,而强人却是霸王硬上弓,公开侵害私人利益,无论以什么名义,最终必然是侵害以一个个私人集合的公共利益。

综上,本人也回答得够多的了吧,而且也很有针对性吧。一句话,分清了公私领域,也就分清了什么内容才置于或不该置于权力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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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2 11:28:05
he_zr 发表于 2017-5-1 00:31
准确说,作为已经立章建制的权力边界是十分清楚的,需要讨论的是人类社会哪些事,哪些行为应归入权力的范 ...
准确说,作为已经立章建制的权力边界是十分清楚的,需要讨论的是人类社会哪些事,哪些行为应归入权力的范围之内或之外。对于这个问题,什么人,站在什么立场,就存在不同的意见,而且并非只要名人才代表正确。可见,你从来没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能力,而在唯名不唯实。

全民公决作为一种公民维护自利的讨价还价方式,应该说公决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公决的对象。既然人们的理性来自于和平共处,合作共赢,那么这个理性告诉大家,必须要分清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属于私人事务的领域是不存在公决的,否则就是违反人类的理性原则而导致谁的利益都无法得到维护,剩下的只有公共事务的领域才是公决的对象。那么何为私人事务领域和公共事物领域,下面就有阐述。

  好长的一个臭屁。充分说明我对你的鄙视是恰如其分的。我从一开始就告诉过你,我讨论的根本就不是公决有没有问题,讨论的就是公域和私域是怎么划分的,也就是什么东西可以作为民主政治的对象。这里有没有一元一票原则(背后是自由协议和交易原则)和一人一票原则(背后是自由个人主义和同样的自由协议原则)之间的二律背反,当自由协议原则和自由协议原则互相矛盾的时候,实际上决定公私域划分的是不是就是更加感性,更加野蛮,根本非理性的社会权力?
    你不会直到今天才知道我们在讨论什么吧?你到底几岁,学过西方经济学吗?公私域划分问题,也叫市场边界问题,从政经学-经济学诞生之日起就是本学科的核心问题,只是最近才被矮化为政府和市场关系和职能划分问题。——你不会今天才听说吧?如果真是这样,你先读两年书再回经济学论坛混好吗?你去的应该是法学论坛,或者路边社。


回到上述私人事务和公共事务的区分原则来,警察局或国防部行使的是公权力,是为国民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而设。显然,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是公共事务,因此由私人去代行,势必会改变公共的性质,把公权力变成维护承包者私人利益的工具,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和保家卫国的安全性,这属于私人跨越和侵犯公共领域行为,当然就此路不通。至于私人想承包NASA之类的情况,除了代表国家公共管理的那部分管理职能,那些制造生产活动则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竞标方式搞承包,美国很多军火制造商也不正在这样干着吗?因此,公决与否,公私领域区分在前。
   屁话,公决与否,公私领域当然区分在前。更合适的说法是:什么东西被政治,被公决,本身就在决定公私域的划分。我问你的就是怎么划分公共事务。以前,雇佣兵盛行的时候,殖民战争和公共安全都曾经是私人事务,被印度公司等承包。先如今,连私人以最低工资以下的工资被雇佣都被当做了公共事务。

综上,本人也回答得够多的了吧,而且也很有针对性吧。一句话,分清了公私领域,也就分清了什么内容才置于或不该置于权力的管辖范围。

   的确,好有针对性。好有一比:有人问你现在有坏人化妆成警察,到处为非作歹,应该怎么看,怎么办?阁下答:警察就是警察,坏人就是坏人,分清了谁是坏人谁是警察,也就分清了谁该被置于警察的位置上。于是一切的问题就解决了——你让一个神智正常的人该说点什么呢?你不知道警察和坏人脸上都不写字吗?
   现在的核心问题就是:从理性上讲,一人一票加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是否有权改变现有的公私域的划分。别告诉我,公私域的划分是天然的、理性的,可以交给几个经济学家和法学家,我会彻底鄙视你的。稍微有点历史常识和经济学知识就知道这个划分在沧海桑田的反复拉锯,绝大多数学者从来就是其中的小丑和龙套,或者说阶级利益的代言人。
   我问的问题从来就不是随便挑选的,这些问题成为今天的热点,反映的就是现实的阶级斗争、社会权力斗争。什么是公共领域一直在进行激烈的博弈,一人一票原则和一元一票原则的冲突,就像当年的祖宗之法可否变、个人能否直接和上帝交流、地球是否是宇宙中心、人权是否高于主权一样、黑人的血液和白人是否相同等问题一样,不过是现实的社会权力斗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曲折反映。
   今天的资本打着一元一票、市场自由、实现经济效率的旗号,要求入侵国家公地等现在被认为是公地的领域;而今天的民粹派打着一人一票、民族主义、民生和平等高于经济效率和经济自由的旗号,要求反攻诸如私人投资权等私人领域。
   强人领导也好,衰人也罢,私人领域和公权领域的划分哪个原则说了算?要求公决,就说明大家认为能否对外投资就是公域,他们也有理由——巨大和突然的对外投资的确对公共利益和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大资本家要求抵制也有理,因为他们遵循的以往的更基本的规则,而据说这些规则也是全民公决同意的,比如保护私有产权原则。那么,哪个原则更根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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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3 00:00:51
rrllqq 发表于 2017-5-2 11:28
准确说,作为已经立章建制的权力边界是十分清楚的,需要讨论的是人类社会哪些事,哪些行为应归入权力的范 ...
对于公域私域的划分,简要说就两个办法,一是“经验法”,一是“推理法”。

“经验法”其实与对理性形成共识的来源差不多,也叫“实践法”,就是国民建立在政治地位权利地位皆平等,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理性基础上,对各种社会事务进行尝试和实践,并在尝试和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认识哪些事务划归公域或私域对大家有利,且符合每个个体自利性原则,否则一损俱损,全体俱伤。实践多了,形成了比较,公域私域的划分就逐步清晰起来。人类进入协议建国以来,获得较为成熟的经验主要有,生产方面,在生产资料民有明晰产权的基础上,以雇佣形式从事的合作生产,在效率上较之产权单一的国有化普遍优胜,进而把生产领域划归私域,并限制权力的干预。分配方面,以二次分配调整为目的的增税或减税,这个杠杆调到什么程度,利弊兼有,因而实践中它仍然保留在公域,成为大家长期“票决”的事务。

其次,所谓“推理法”,就是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已较为成熟,且已证明符合大家的自利性,成为国民普遍的认知和行为指南,很多事务通过这种指南进行推理,马上就能辨别和区分属于公域还是私域。比如,劳动者个人应当拥有属于自己的劳动所得和积累的财产,任何个人和组织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改变,这种认知已成为国民一种不二法则。因此,依据这个不二法则,国民当即就能辨别和区分涉及劳动者与其劳动所得和财产的关系不属于公域。此外,像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事务,已明显属于公域,只有公权力管辖和执行其职能才能对全体国民有效和公正,任何个体以私人的名义予以干预和替代,都会偏离维护整体利益的有效性和公正性。道理很简单,个体私人不为谋私利而来,为什么会为吃力不讨好苦差破费撒钱?若钱多烧手,何不直接给大家分钱,既省事又省心?为此,这种事务应归入哪个领域,以常识推理便知。

至此,所谓公私领域不清,什么“一人一票”“一元一票”难断,操这种论调的人要么说明其认知能力低下,无力而为,要么其居心不良,企图为某种行为罪责开脱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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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4 12:36:54
he_zr 发表于 2017-5-3 00:00
对于公域私域的划分,简要说就两个办法,一是“经验法”,一是“推理法”。

“经验法”其实与对理性形 ...
“经验法”其实与对理性形成共识的来源差不多,也叫“实践法”,就是国民建立在政治地位权利地位皆平等,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理性基础上,对各种社会事务进行尝试和实践,并在尝试和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认识哪些事务划归公域或私域对大家有利,且符合每个个体自利性原则,否则一损俱损,全体俱伤。实践多了,形成了比较,公域私域的划分就逐步清晰起来。人类进入协议建国以来,获得较为成熟的经验主要有,生产方面,在生产资料民有明晰产权的基础上,以雇佣形式从事的合作生产,在效率上较之产权单一的国有化普遍优胜,进而把生产领域划归私域,并限制权力的干预。分配方面,以二次分配调整为目的的增税或减税,这个杠杆调到什么程度,利弊兼有,因而实践中它仍然保留在公域,成为大家长期“票决”的事务。
   你看,现在你才进入状态,知道我们在讨论什么,才开始有资格和我谈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了嘛。的确,如果公私域划分这个资本主义核心问题的解决是基于协商和理性,那么第一条原则就应该是实践。但现实的原则是实践还是强制?从1500年到今天,广大的无产阶级有可能和平的得到实践集体经济和社会主义的机会吗?他们有资源、知识分子、还是有法律保护?欧文和圣西门为什么无法进行社会主义实验?最早的传统社会主义者最后为什么大多数转向成最血腥暴力的无政府主义者?为什么列宁和斯大林不管有多少错误还应该被看做伟人?因为他们从理论上说清了当年的历史条件下,无产阶级没有和平实践社会主义的可能,并第一次领导无产阶级,走暴力革命的道路,为后来的社会主义经济民主的实践开辟了可能的条件。
    你我立场不同,我前面的话当然无法说服你。讲两个相似的例子:1、当年计划经济的时候,即使没有行政上的暴力禁止,请问当年的资本家有可能实践“三来一补”和金融衍生市场吗?2、当年如果不是有黑手党背景和大量的黑钱作为后盾,巴格西能在拉斯维加斯建造了奢华的赌场,并实践他的赌城梦想吗?而实践的结果是他本人被杀,三十年后他的投资获得上千倍的回报。
    现实的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中, 有一个理性的发改委给每种规划以平等和可靠的实践机会吗?现实的机会是不是生存斗争中争取的?资本主义条件下,评价一种事物的最有力、最核心的标准就是——能否实现资本增值。因为这个原则,美国至今还没有一公里的高铁。而在中国表面上有一个发改委,而现实的实践机会还是激烈的阶级斗争决定的,比如重庆模式和广东模式之争,决定谁胜出和被推行的难道是实证经济学和雄辩的事实?


其次,所谓“推理法”,就是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已较为成熟,且已证明符合大家的自利性,成为国民普遍的认知和行为指南,很多事务通过这种指南进行推理,马上就能辨别和区分属于公域还是私域。比如,劳动者个人应当拥有属于自己的劳动所得和积累的财产,任何个人和组织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改变,这种认知已成为国民一种不二法则。因此,依据这个不二法则,国民当即就能辨别和区分涉及劳动者与其劳动所得和财产的关系不属于公域。此外,像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事务,已明显属于公域,只有公权力管辖和执行其职能才能对全体国民有效和公正,任何个体以私人的名义予以干预和替代,都会偏离维护整体利益的有效性和公正性。道理很简单,个体私人不为谋私利而来,为什么会为吃力不讨好苦差破费撒钱?若钱多烧手,何不直接给大家分钱,既省事又省心?为此,这种事务应归入哪个领域,以常识推理便知。
  在你的不二法则下,劳动者变成了房奴、卡奴。请问:国民是如何当即就辨别出城市地产的增值是属于公域的?是如何认定这些东西不是自己的劳动创造的?集体企业、国企、私企的工人又是如何当即就辨别出企业上市后的资产增值和自己无关的?
   什么时候,有谁询问过广大劳动者,当资本家炒作大宗商品的时候,我们必须付十倍的价钱购买日用品,我们到底同意还是不同意?禁止相关金融期货投机是公域还是私域?
  现在汹涌澎湃的反全球化运动、占领华尔街运动、反金融投机运动,甚至伊斯兰复兴运动、宗教原教旨主义运动都说明有千千万万的人无法当即辨别出他们的劳动所得,他们也反对市场给他们做出的划分。

   那么最后是实际情况是什么?公私域实际上是如何划分的?其实,稍稍有点历史知识,你就看得到这个划分是如何沧海桑田的反复拉锯的,从中我们可以感知到资本主义巨人发展演化的沉重的脚步声,那时候你才有历史感,你才有资格说自己能读懂《资本论》和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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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4 21:24:52
rrllqq 发表于 2017-5-4 12:36
“经验法”其实与对理性形成共识的来源差不多,也叫“实践法”,就是国民建立在政治地位权利地位皆平等, ...
与其说“现在才进入状态”,还不如说,你屁股一翘,我就知道你要干什么,只不过说明问题要一步一步来,最后才逼近你需要弄清楚的东西。归根结底,你除了对马氏关于资本主义的基本内涵模糊不清,还跟马氏犯同样的毛病,即权力权利不分。从你提出的问题来看,不是别人没有资格批判马氏,而是你等马氏师徒还没有资格来谈实践,你等对实践之前的前提条件还没有弄清楚。因此,实践不是你等的问题,而是什么样的实践前提条件才是你等的问题。

关于对权力权利的区分、来源和作用,本人《马克思“阶级统治论”批判》一文就有较详细的阐述,有本事就前往反驳。

值得一提的是,你言之凿凿的把政治地位和权利地位视为“不如一块烂肉”,现在才来问这个实践的前提条件,是不是有点晚了?当然,你还在坚持从属于政治地位权利地位的经济现象在决定实践的前提条件,区分不了“像狗一样争食”与“争做狗的主人”,到底谁在决定什么,那么这已经没什么好讨论的了。事实终归是事实,不会随谁的认识而改变。

至此,首先解决实践的前提条件,才能进入具体的实践内容,否则你那些具体问题无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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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5 10:46:10
he_zr 发表于 2017-5-4 21:24
与其说“现在才进入状态”,还不如说,你屁股一翘,我就知道你要干什么,只不过说明问题要一步一步来, ...
马克思在其《哥达纲领批判》,恩格斯在其《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发展》文章中,一再强调资本主义所谓“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存在阶级统治的统治阶级,因为其占有生产资料和产品。人们要获得“解放”,还必须再来一次推翻统治阶级的革命,剥夺属于被剥夺者的生产资料。
        人们不禁要问,何为“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如果没理解错的话,那就是推翻了君主王朝统治,全社会人与人的关系由原来的主奴关系变成了人与人彼此政治上平等的公民关系。平等的公民关系下,社会各成员谁还是统治者呢?谁统治谁?(房奴卡奴和大银行大资本家是平等的公民吧?他们之间难道没有统治关系?富士康的老板和主管与普通员工之间没有统治关系?喝令中国工人下跪谢罪的韩国女老板和中国工人之间不是统治关系?)这样的社会里,无论官员还是选民无一不是公民,公民之间形成的是委托代理关系,哪里还存在什么“统治者”?(换了一个马甲,把跳楼改叫自由落体,好像就不死人了?从头到尾你说的都是名义上的平等,在金钱统治的时代,平等的公民权利当然是不存在的,存在的是平等的货币权利)没有了统治者,又还何来的统治阶级?(有钱的垄断了资本和劳动机会,从而统治了没钱的无产阶级)且何来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那你问问美国黑人他们哪里来的被侮辱被歧视的幻觉呢?)显而易见,马克思为了挖掘“统治者”,把自己的手有意无意的伸到了王朝社会去,全然不顾自己已身在政治上平等的公民社会。(显而易见,不接地气的知识分子把头脑中的平等世界,误以为是真实的
        在政治平等的社会中为挖掘统治者把手伸向王朝社会,此路肯定不通,那么马克思的眼光就很自然的要转向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上了。生产资料的产生和积累怎么进行的,这个历史话题很大,要细说恐怕需要很长篇幅,本人只阐述土地权属关系是怎样的转变就足够了。
        君主王朝,君王是最大的奴隶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全国土地均为皇家所有(这样的皇帝,从中国到欧洲,甚至蒙古帝国都从来没有存在过。又是只知道名义,不了解实质。根本就没从脑子里过,甚至名义上都从来没这样过。事实上,君主拥有的土地十分有限,绝大多数的土地和自然资源是以传统共同体的形式,被集体占有的。欧洲有公社,东方有族庙公产它们的比例绝对不容小视)。但虽为君王,国土太大,君王统治能力有限,散落在统治地界里就存在大大小小不等的土地实际拥有者(好像那个时候的土地就是现代私有制一样。好像一切当年都产权清晰一样?那时有现代产权观念吗?)。那么王朝国度,除荒地外,现有田地的实际拥有者基本上是皇家、封赏的官宦和众多的普通臣民。国家由君主王朝转变为民主社会后,皇家土地和官宦的土地则被没收充公成为国家公地,由政府通过法律程序转移给国民(是法律程序,类似中国的国企承包、德国的林木盗窃法、通过法律程序转包给资本家,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还有一个更常见的方式,比如英国的以改宗和镇压王党分子的名义掠夺爱尔兰和苏格兰的大片贵族和平民地产),而原普通臣民已实际拥有的田地则维持不变(是不变吗?国企和黑森林难道不是属于全体公民的吗?大量掠夺的公社土地,难道不是属于传统共同体中的每个个人所有的吗?以前大家拥有到公地上打猎、拾柴、牧羊的权利哪里去了?)。这种土地所有权演变的过程在世界各国中会有差异,但过程主体大致如此。土地权属转变如此,工业生产资料权属的转变也是如此。国民通过劳动,在农业生产得到一定的积累便开始转向工业,然后逐渐积累起工业生产资料。(这是被马克思已经批烂批丑的胡说了,有一个正经的历史学家会这么认为吗?资本集中哪里去了?资本集中快还是积累快?按你的描述,最早出现工业革命的就应该是中国或者中亚。你忘了战争捐客、奴隶贸易、对外掠夺、商业资本、海盗抢劫。对比中国你就知道了,虽然没有办法对外掠夺,但大资本是怎么迅速实现原始积累,在90年代后期就蔚为大观成功操纵股市和改革进程的?是农业生产的积累?胡扯,资本的主力是官二代利用双轨制的投机倒把,是公有财产的快速变现,是引人了外国高利贷资本,是少数企业垄断烟草化肥汽车进口等暴利行业,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扶持性信贷。——当年的英美法德意日有一个算一个,有本质不同吗?有哪个国家的资产阶级是从农业中升级而出的?有吗?
        至此,马氏所谓的“原始积累”描述,哪里是在给大家提供历史变迁的脉络和真相,纯粹是抓住历史的枝节,以偏概全,煽起工农对资本家和地主的仇视而已(你说了一百遍,却从来证明不了的狗屁观点。你说吧,哪个历史学家的哪部著作和你意见相同?经济学家的臆想性的狗屁论文可不算,他们有农业剩余实现资本积累和工业化的实证研究吗?有一个国家的历史案例分析吗?)。同时,马氏还通过资本论一书,否定资本家的劳动,用自编自导的自证逻辑炮制所谓的资本家通过“无偿占有剩余价值”方式进行资本积累,从而以资本作为工具对工人进行“统治”,进而跃居“统治地位”,于是就顺理成章的挖掘出他朝思暮想都期盼的所谓“统治阶级”了。(自证逻辑的炮制?好像当年延迟劳动时间的剥削没发生,好像当年的技术进步没增加工人的劳动强度,好像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社会财富大爆发的年代,欧洲工人没有饥寒交迫,一直在实际工资不断上涨一样。——几千万世界工人都疯了,马克思一个自证逻辑他们就都参加工人运动了。耶稣和佛祖怎么没这么牛呢?太崇拜太变态了
        稍微具有些政治常识的人都知道,君主王朝政治权力(power)来源于暴力,暴力决定一切,包括个人的政治地位,个人的人身和个人的权利(right),而不是倒过来(是来源于暴力,但是有组织的暴力。和资本主义国家一样,来源与意识形态加暴力。在中国古代,君主的权威来源于一个真实的现实:天有二日,必然天下大乱。而另一个血淋淋的现实是“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改变这个现实要到生产力发展了,人民也学会政党政治为止。资本家的统治也来源与一个真实:无产阶级还没有实现组织,他们还不懂得如何有序的组织社会生产和实现政治生活的自治。还来源于一个血淋淋的现实,无数表面上受过高等教育的砖家叫兽还在萌萌的理直气壮的问:没有资本家,如何组织生产?这和当年满脸坚贞叫嚷“天下岂可一日无主”的封建士大夫多么神似呀。后者以为是君王在恩养百姓,前者以为是资本家在创造和生产,他们都以为老百姓是包袱、累赘和被牧养的绵羊)。民主社会个人的政治地位决定社会的政治权力,政治权力来源于政治地位平等的国民授予(如果只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授予,请问为什么直到上世纪60年代美国才实现了普选?欧洲也没早几年。妇女要到一战后才开始逐步有选举权。)政治权力只存在于行使政治权力的政府与国民之间的关系中,而禁止把权力涉足于国民之间的关系和事务中,也禁止把权力下放至任何一个国民个人手中。因此,国民手中拥有的只能是权利,而非权力。(这个划分的最伟大的标准应该是法国的《拿破仑民法典》了,可惜法兰西共和国的全称可是第五共和国,而法治反复败坏,政府和国会的权力始终纠缠不清一直是法国的特性。还是英国好,没有成文法,所以公私域划分的纠结和斗争都可以被很好的隐藏。可惜,只能蒙蔽一下历史弱智和故意装成的历史弱智。英国关于《济贫法》的反复纠结的国会辩论资料还都留着,政府有无涉足国民之间实在一目了然。关于英国宪章运动的斗争记录就更多了,马克思、普鲁东那么多大家的文章还都留着呢。为什么你们看不见呢?因为阁下这样的白痴有这样一个逻辑:歹徒持刀抢劫,抢劫之前他没犯罪。抢劫之后,钱包就变成歹徒的了,他拿走也没犯罪。而抢劫过程这关键的几十秒我没看到,是马克思无耻的编造,所以没有人犯罪。
        资本家和工人同为劳动者,是两个政治地位权利地位皆平等的公民,劳资合作生产建立起来的关系则是平等的公民关系,其生产活动则为只存在权利与权利之间的民事活动,劳资纠纷也就是与权力毫无关系的民事纠纷。由此也可见,废除王朝统治后历史上所谓的“工人起义”,实际不过是劳资纠纷进一步扩大,政府干预,形成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之间的矛盾,通俗讲则还是“人民内部矛盾”。可是,马氏则杜撰了一个所谓的“统治阶级”,很自然的就颠倒黑白将之转变为“敌我矛盾”,把纠纷视为所谓的“起义”了。这种“起义”的最终消亡,与其说是缺乏马氏理论的鼓动,还不如说“起义者”本来就明确自己的目标,即要求政府更换代理人,而不是转变政权性质,马氏再怎么费心掺和,口干舌燥的鼓动,又怎能奈何?(按你的逻辑,君主和农民的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了。君主不是人民拥戴的“代天牧民”的“人民的牧者”吗?要知道罗马皇帝是选出来的,威尼斯大公是各大家族共同推选的,而威尼斯真正的公民都分属于这些家族,中国的皇帝也不好说不是人民的授权吧,起码汉朝和明朝的皇帝刚开始就是吊民伐罪从平民中脱颖而出的。这不都是委托代理关系?儒家还说“天之生君其为民也”,“天视自我民视”,天就是人民集体意志的化身。几千年间“起义者”也明确自己的目标,要求更换代理人——皇帝,而不是转变政权性质。很多时候甚至不要求更换皇帝,只要求更换大臣和主要施政方针。那为什么古往今来,起义者都要造反都要诉诸暴力呢?你问问欧洲的工人投票为什么不行,还非要上街游行和罢工,多么暴力,这是犯罪呀!怎么不知道拿起投票的武器呢?印度和泰国的农民游击队就更蠢了,还有美国暴乱的黑人和把民主变成笑话的伊拉克人简直是人类的耻辱呀。到底是你蠢,还是人家蠢?
        作为政治地位权利地位均平等的公民,资本家和工人只是生产中的岗位不同(职责区分),社会中的角色不同(是否拥有生产资料),这些不同明显的是一种劳动生产带来的社会分工自然现象,与人为强制形成的差异毫无共同之处(请问:在这个分工中,资本家负责什么?发明是发明家,管理是职业经理,谈业务有营销专家,生产是工人。难道资本家是雄蜂一样的存在,分工吃喝玩乐和欠债借钱?资本是不劳动的,它只提供信用,而这个信用是应该被公有的。否则,多劳多得永远是空话,腐朽和堕落永远比朴素、勤劳更加高贵)资本家有雇用的自由,工人有接受和不接受雇用的自由,彼此的劳动生产和产品分配完全处于平等的协商地位(在这表面平等的地位下,出现了近代童工、包身工,出现了战前长期的实际工资停滞,出现了90年代到05年以来中国工人实际工资的下降)。协商不下,产生纠纷,也是一种正常现象。凡是有人的地方怎么会没有矛盾呢?所以,矛盾不是问题,矛盾双方是否遵守公平原则,地位是否平等才是问题(名义平等很简单,实际平等当然没有什么现成的原则和法条。当初15元一斤的大蒜和1元一斤的收购价让我、种蒜的农民和炒蒜的家伙三者之间多么平等呀。人家没违法呀?谁规定不能把大蒜买来卖去的?今天炒房更如此了,我和任志强、王思聪之流真平等,都能去问价,没人违反原则呀。炒房犯什么法了?但我也没犯法呀,十年前攒钱买房的梦想怎么就落空了,我怎么就被逼着借钱贷款买高价房当房奴呢?)。假若社会分工的自然现象是一种带来道义问题的“支配”行为,那么马克思及其辩护士该如何去理解和解释,一个处于领导支配地位的国家主席与一个处于被领导支配地位的掏粪工之间还有没有平等可言呢?他们谁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谁又代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谁对谁要所谓的“解放”?
        由此可见,马克思及其辩护士均未能正确区分和认识权力和权利的关系,把两者混为一谈,其所谓公民社会的“统治阶级论”不仅没有符合常理的理据,而且还属于在混淆和无视两种不同社会性质的本质差异,其追求所谓的“解放”也最终沦为与“解手和放屁”同义去了,除了表现自己偏向一方的立场和增添情感的煽动性外,无丝毫的说服力,离科学性则更远。(屁话的总结,只能是加倍无聊的臭屁了,有内容吗?)实践证明,凡是马氏理论染指的地方,那个地方的工人阶级不仅政治上得不到解放,经济状况反而比原来更糟,命运甚至更悲惨。严酷的事实面前,马氏理论最终被工人阶级在实践中抛弃,也就在情理之中,势在必然的了。(是吗?好像古巴人民的人均寿命和受教育程度没有改变,不是世界名列前茅。好像苏联的社会历史没有在十月革命后发生巨大的进步。好像东欧国家福利和社保没有让世界为之羡慕。连朝鲜好像70年代以前比韩国更先进和民主吧?最后的腐败和逆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马克思导致了腐败和逆转?还是忘记了马克思的结果?看看各国人均寿命的变化,这个做不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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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5 11:13:55
he_zr 发表于 2017-5-4 21:24
与其说“现在才进入状态”,还不如说,你屁股一翘,我就知道你要干什么,只不过说明问题要一步一步来, ...
我就问你一个问题:你的公正和民主的原则,准备如何让我免于资本炒房炒蒜的戕害?我们该和谁协商?怎么办?——你不会又说这是在乌鸦国吧?那民主国家呢?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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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5 11:36:34
rrllqq 发表于 2017-5-5 11:13
我就问你一个问题:你的公正和民主的原则,准备如何让我免于资本炒房炒蒜的戕害?我们该和谁协商?怎么办 ...
你在乌鸡国,面临孙文在大清国同样的问题,答案不用我说。你在民主国家,请找“资本炒房炒蒜”的具体事例出来,你受到的是什么“戕害”,空对空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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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5 14:55:06
he_zr 发表于 2017-5-5 11:36
你在乌鸡国,面临孙文在大清国同样的问题,答案不用我说。你在民主国家,请找“资本炒房炒蒜”的具体事例 ...
香蕉人不知道索罗斯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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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5 14:56:21
我们的hezr斑竹不是中国人,香蕉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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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5 14:58:10
yuan79101 发表于 2017-5-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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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5 14:58:27
yuan79101 发表于 2017-5-5 14:56
我们的hezr斑竹不是中国人,香蕉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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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5 16:08:03
he_zr 发表于 2017-5-5 11:36
你在乌鸡国,面临孙文在大清国同样的问题,答案不用我说。你在民主国家,请找“资本炒房炒蒜”的具体事例 ...
想起一句台词:“我还以为你这个奇葩傻帽已经无法让我再惊讶了,但事实证明;我错了。”
请问:1、英美没有各种商品和金融产品的投机炒作吗?什么时候的事?
         2、如果我们推翻了乌鸦国,获得了你所谓的孙文追求的权利。请问,我和谁谈判,如何免于炒蒜和炒房给我带来的无妄之灾?——到底我缺少了什么民主权利,以至于要忍受资本投机之苦?——缺少了,我们就赶紧立法呗,这不是你教育我们的吗?
         3、如果新ZF还是限制房价,甚至禁止炒房,请问ZF违法了吗?干预私人的正常权利了吗?立法禁止投机又有什么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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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5 17:19:59
yuan79101 发表于 2017-5-5 14:55
香蕉人不知道索罗斯吗?呵呵!
你想放什么就放,卖什么葫芦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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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5 17:55:22
rrllqq 发表于 2017-5-5 16:08
想起一句台词:“我还以为你这个奇葩傻帽已经无法让我再惊讶了,但事实证明;我错了。”
请问:1、英美没 ...
厘清了实践的前提条件,你等才有资格谈实践。你再问乌鸡国的问题,请自动回到前提条件去。

既然你已经是一个具有自主能力的主人,你在涉足社会各项活动的时候,什么是风险,已经不在你的常识判断之外,先别论他人怎么“炒作”,你首先该问问自己你为什么要涉足风险,别把自己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其次,如果对方涉嫌违规欺诈,自然由相关法律来解决。

如果你的乌鸡国被属于过去,你因此具有了做主人的权利,一切社会事物就可通过你的代表,也就是你的委托代理人去谈判商谈解决,该管的就立法,不该管的就顺其自然,随行就市。你不参与投机,有何苦可受?可能你在一旁看热闹还乐咧。

新政府做什么,那也是大家的委托代理人经过票决之后的事,对某项社会事务是否要进行行政干预,干预到什么程度,票决结果按规则至少代表着各自在这届政府时期的意愿。不同意见者,下届继续推动票决。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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