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春季招生)
一、学校全称
上海政法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
说明
招生计划合计60名。分专业计划如下:
专业
计划数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30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合计
60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