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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国际税收中提到的常设机构判定标准中有一条要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我看的那本书上专门讲了固定性的认定,这个部分我觉得很混乱,书上提到了一个叫空间定界法这么一个概念“即使没有着落于特定地点的经营中心,只要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存在经营产所就符合常设机构的位置标准。”按照这个说法,书上提到的一个例子应该算设有常设机构吧,但是这个例子中最后判定它是没有常设机构的,例子是这样的:烟囱清扫工人连续几年,每年几次都在另一个国家的一个一个城镇的居民家里进行城镇清扫工作。
请高手指点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怎么想都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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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0 18:12:07
这个MS不是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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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1 09:34:50
非常感谢楼上的回答,我猜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能不能请您说的再具体一些呢?书上还有两个例子,一个是说德国音乐团在美国各个地方进行巡回演出,合同期为14个月,这个也被判定是没有设有常设机构,这个我也觉得挺难理解的。
第二个例子是美国哥特乐作为钻船活动分包商,在挪威海域从事业务活动,该企业有5个不同的可会,在7个不同的油田从事工作,最后也被认为没有设有常设机构,这个又是怎么理解的。
请高手们继续指导,这几个该死的例子弄的我头真的很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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