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可能也不是仅仅用“投资者非理性”就能解释清楚中国股市的投资行为,我们的股市与政府的失误有很大的关系。
比如,对大股东的造假、把上市公司当成提钱机并无惩罚,甚至罚款罚的还是上市公司的,这个很离谱,本来因为大股东的造假或者挪用上市公司的钱是大股东的错,结果还是让所有股东承担损失。对以前的操纵市场行为的查处也很不理,使得这个市场造假之类的行为收益很高,成本很低。时间长了,自然大家就失去了对公司的长远成长、基本面之类的信任,除非不在这个市场玩,否则就是类似赌博,跟着庄家走或者博取消息之类的东西。
其次,我们政府总是担心这个担心那个,出了问题就救,这个实际上也给投资者形成了预期,反正闹大了政府不能不管。但是,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政府只负有监管之类的责任,或者保证市场的公平运行,至于市场的涨跌之类的不是政府监管的目标。
我对现在的所谓流通股的补偿很不以为然,前面我也讲了,净资产价值与公司价值是两回事,如果市场是公平的,出现的溢价是后来的投资者对前面的投资者从公司成立到目前的所有努力的认可,你出这个价钱是认为合理的,否则你尽可以不买。现在的流通股补偿实际上又是政府屈服于公众的压力而答应的,这样实际上又一次破坏了市场的原则。实际上,如果你的投资损失是因为大股东骗你、或者机构操纵市场,你可以起诉他们,要求这些犯错误或者违法的机构赔偿。而不是大股东一定要赔偿。从另一个方面,假如真的原来在公司上市的时候隐含了一个补偿,那么这个补偿给谁?当前的流通股股东?未必合理吧。也可能最初的投资者中间割肉抛了,现在的投资者没损失呢?
实际上,所有的流通权个人觉得都是胡扯,价值是与是否流通无关的,是否流通又不会影响未来的现金流。当然,流通后,可能降低交易成本,使得非流通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会略微提升,但这似乎与当前的流通股、非流通股的补偿无关。实际上,如果全流通,流通股本增加,流动性增加,对所有资产的所有人都是好事情。当然,中国的问题纠缠在造假、操纵市场之类问题中,显得问题更复杂了。但是从流通这个角度看,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何况,股东大会通过了让一部分股东给另一部分股东补偿,这个本身就是侵犯所有权的行为,好比甲和乙跟丙说,我们三个票了,我们两票对你一票通过了,你得给我们两个人没人100万。跟之前的三联重组郑百文一个道理,什么叫做“默示同意”。我跟你说,我跟你说啊,你不说不同意的话,你们家的房子就归我了,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很多问题,并不是说公众都在喊就一定是合理的,因为公众也是在为他们的利益喊。小股东亏钱了,当然希望有个人补偿他们,但是这并不一定代表这是大多数人的声音就是对的。政府应该做的是确立一个公平的或者相对公平的规则,然后就按照这个规则办事,而不是今天有人说这个不行,然后我就明天把之前的全推翻了,否则,政策的不确定性以及对法律的不信任会造成巨大的交易成本,这个绝对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当然,我们的政府定的规则是否公平是另外需要讨论的问题。
任何问题,我们都应该分解开来,一个一个问题看,而不是纠缠在一起,否则绝对无助于事情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