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滨州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