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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6
此事此于2017年4月24号下午5时左右在罗平往罗定方向于古莲冲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双方车辆受损对方受伤。

在5月10号左右双方在罗平中队进行第一次在罗平中队调解室调解。对方要求我方赔偿的除了保险公司赔偿的六千元左右的医药费加上出院后的营养费误工费等三千二百左右,一起算这是九千多元。另外还要我方私人赔偿一万元。我方因为对方要求赔偿过高所以没能达成调解。

直至5月15日上午再约下午三点左右罗平中队再约事故双方到罗平中队调解室进行第二次调解。

因第一次调解失败原因而第二次在罗平中队调解室调解的时候,对方提前叫来二三十人左右进行对我方恐吓。就在这时候一旁在旁边辅助调解的交警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走开了。而因我方不接受对方的高额赔偿问题,对方事主没动手而她带来的二三十人一起过来动手打我方两人。直至我方两人因为被二三十人围攻程况下大声喊出几声救命才有交警过来劝架。其中保险有一个人在这看着事情发生的经过,他可以作证。劝架后我方其中一个人跑出去门口打110报警。事后警察回电给我朋友中说没没人打架或者被殴打这回事。让不要再报警。

我方在自卫的过程中不小心扯烂对方一个人之中的衣服。而后一个警员让我和对方被扯衣服的一个人到他办公的地方去谈赔偿衣服的事件。

对方要求我赔偿他五十元。而交警说赔偿五十元买条内裤都不够,交警要求我赔偿五百元了事。说赶着下班。我不知道交警与他是不是亲戚或者朋友居然要求我赔偿五百元给他。之后回想对方人多,所以按照交警的处理赔偿对方五百元的衣服费用。

后因为感觉身体不适就回连州镇卫生院检查(有医院证明)当时有头晕.呕吐.胸闷.精神仿佛的症状出现。

求教大神办法,我们现在已经请律师然后前往市报警,但是问了律师说作用不大,所以求大神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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