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衍生品定价时,发现一个问题:
在描述定价套利机制时,经常涉及融券问题(卖空股票等证券)。书中的分析一般是,期初发生单位证券卖空操作,期末买回补仓,轧平头寸。
我对此的理解是,期初卖空是要经过融券的(即借券卖出),融券总归要付融券成本的(象融资一样)。但我看到的分析一般都不考虑融券的成本(与之相对应,一般都会考虑融资成本——用无风险利率)。因此感到很迷惑。
想请教对国外融券机制熟悉的高手,这种处理是否是因为国外的融券机制造成的?具体是什么情况。先谢谢了!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there is a fee ("short interest") charged by the broker to the short seller. but the fee is small enough(even none) in most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