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_han 发表于 2017-8-1 07:40 
第一,"这一理论必然存在不可克服的内在缺陷"。任何一种理论均有缺陷,没有缺陷的理论,不是理论。第二,“本 ...
第一,“没有缺陷的理论,不是理论”。“如果一种理论是逻辑矛盾的产物,存在逻辑矛盾,意味着它违背了逻辑内洽的基本条件,不能称作理论”。当一种理论被发现存在逻辑矛盾这种不可克服的内在缺陷时,你打算认为你的上述两种说法中的哪一种更值得信赖?
第二,看来你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了解的确很有限。但更糟糕的是,你并未试图通过认真阅读相关文献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反而自高自大地不懂装懂,这对提高自己的学术素养非常不利。
第三,理论假定的合理放松虽然的确可能带来理论的发展,但合理的“放松”不等于简单或随意的改变,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这一点你的老师可能因为自己也不懂,没有教过你,因此不怪你,但建议你认真阅读袁葵荪《经济学理论的批判与重建》一书中《经济思想的评论方法》一文,弥补弥补这方面的知识空白。不过该文比较难读懂,需要有耐心,多花功夫。
第四,你所说的所谓通行的理论检验方法未必是可靠的。而且,我相信你对应该如何有效检验一种理论的合理性的问题,缺乏专门思考,因此建议你不宜就此轻率下结论。事实上,以一种新的理论为基础来重新认识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性质,不过意味着换一种角度来观察,这并无不可。有道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更何况,的确可以表明,在现代西方经济学体系内,不可能真正认识到这一体系中的理论的逻辑矛盾等本质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