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闵建蜀教授在斯托伯“等级评分法”的基础上提出了这两种有密切联系而又有一定区别的投资环境考察方法。
“闵氏多因素评估法”将影响投资环境的因素分为十一类,每一类因素又由一组子因素组成。如下表所示:
闵氏多因素评估法可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对各类因素的子因素作出综合评价;
第二步,对各因素作出优、良、中、可、差的判断,按五级打分;
第三步,按下列公式计算投资环境总分: 11
投资环境总分=ΣW(5ai +4bi +3ci +2di +1ei )
i=1
式中: Wi表示第i类因素的权重;
ai 、bi 、ci 、di 、ei 是第i类因素被评为优、良、中、可、差的百分比。
闵氏多因素评估法因素与子因素组成
影 响 因 素
| 子 因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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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环境
| 政治稳定性;国有化可能性;当地政府的外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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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环境
| 经济增长;物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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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环境
| 资本与利润外调;外汇价格;集资与借款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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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场环境
| 市场规模;分销网点;营销的辅助机构;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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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础环境
| 国际通讯设备;交通与运输;外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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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技术条件
| 科技水平;适合工资的劳动生产力;专业人才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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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辅助工业
| 辅助工业的发展水平;辅助工业的配套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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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律制度
| 商法、劳工法、专利法等各项法律是否健全;法律是否得到很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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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行政机构效率
| 机构的设置;办事程序;工作人员的素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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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文化环境
| 当地社会是否接纳外资公司及对其信任与合作程度;外资公司是否适应当地社会风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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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竞争环境
| 当地的竞争对手的强弱;同类产品进口额在当地市场所占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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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环境总分的取值范围在11 — 55分之间。越接近11,说明投资环境越差,越接近55,说明投资环境越好。
我把每项拆分,详细地算一下,应是1-5。可所有的教材都是11-55。
(5ai +4bi +3ci +2di +1ei ) 最大应为5,最小应为1。这应是没有问题吧
权重Wi,i=1-11。每一个Wi值肯定小于1,一般应为0.1左右吧
11项求和,最大应为5,最小应为1
我的计算方法有错吗?
是不是我对这个方法的运用方面出错了呢?
我问了很多人,都认为是1-5。
希望有兴趣的同学算一下,难道是这些教材都错了吗?
杨大楷等诸多名人的教材,都引了这个方法,表述都一样。难道这些名人也都错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