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储蓄概念最初由米赛斯提出,其定义用现代经济学术语可表述如下:强制储蓄是在市场均衡条件下,为了便利企业家创新,而调度预付货币资本,作为企业家购买自愿失业资源工具的机制。强制储蓄之所以得名,关键在于借助强制储蓄的资本形成属于创业投资性质,至少暂时缺乏现实产业基础,其预付货币资本回流并无可靠的保证。这无疑与以真实储蓄为基础的重置投资形成鲜明对照。尽管强制储蓄孕含风险较大,但是强制储蓄重要性仍然一目了然。这是因为只有强制储蓄才能支持企业家创新和创业投资,才能使潜在超额利润转化为现实,实现经济增长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