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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8

山东英才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山东英才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英才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山东英才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3006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南校区:济南市高新区大正示范区英才路2号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山东济南济阳崔寨 邮政编码:251401

  第六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学院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招生对象:2012年参加高考的学生

  第七条  山东英才学院简介

  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院校

  山东英才学院创建于199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位于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大省山东省省会——泉城济南。学院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2000余人和部分高等教育自考本科学生,设有12个二级学院,开设17个本科专业、24个高等教育自考本科专业、49个高职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农学、医学、法学七大学科门类。

  学院以“创办让人民满意的高水平民办大学”为目标,以诚信办学、规范管理为准则,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形成了“专业知识+现代技能+职业素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打造以教育学、管理学、工学为主,包括文学、医学、法学和农学等在内的结构合理、富有特色、高水平的学科体系。建校14年来,学院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等各级党政机关的表彰并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民间组织”(国家民政部)、“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单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国家考试中心);2005年以来,先后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省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德育评估、共青团规范化建设评估、档案建设评估、绿化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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