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本的产权化实际上是产权理论在人力资本的应用。产权理论(权力)是通过法律赋予要素所有者权力,以保证其事后分配中讨价还价地位,实现索取权(权利)。人力资本的权利可以通过经营者天然获得的控制权来实现,表现为人力资本定价和控制权私利。当人力资本定价是通过市场给予的,控制权私利是人力资本通过自然控制权获得的,都不用法律的介入。人力资本的产权化是希望法律给予其权力来实现其权利,希望以此来激励人力资本投资。
但要注意,权力能增强所有者分配的能力,却不能激励其专用性投资。也就是说,经营者获得权力也不一定努力。
经营者的攫取行为只能通过投资者的法律权力来对抗。
产权理论用在非人力资本上,可以解决经营者替换问题,即替换不称职的经理,而机制设计理论不行。
机制设计理论对解决经营者的甄选(逆向选择)和激励(道德风险)有解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