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的时候听到这样一个问题:
首先背景一是根据MM定理 ,随着企业的债务比率的提高,财务杠杆逐步加大了权益风险,从而提高了权益成本。背景二是由于债务的一个特点:债务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可以增加公司债务筹资的利益。
 
那么想到一种情况,若有个人非常有钱,他自己成立一家公司,这个公司的情况是这样的,自己只花一点成立公司的必要的资金(如注册费用等),大部分资金以借钱名义投资到该公司,然后自己做这个公司的唯一债权人,那么其收益都能当成债务利息可在税前扣除咯?这样的公司岂非很好赚?但好像没听到过有种公司的?
 
是不是仅仅因为国家规定“公司企业的债权人不能是个人”?若没这个规定就行得通吗?
若将上面的个人换成由一间企业,是否可以?是不是现实中有这种情况:企业自己暗地成立另一家公司,名义上是该公司的债权人,为了避税,能拿到更多的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