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第六条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校64年来,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艺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数控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汽车与物流学院、化工与纺织学院、服装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开办63个高职(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9000余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2014年我院51个专业面向9个省市计划招生6300名,其中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5000名,自主招生1300名。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