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大学旅游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长清公路15公里处。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000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专科专业: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旅行社经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导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餐饮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健康,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中的体检标准;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酒店管理本、专科专业、餐饮管理与服务专科专业要求男身高172cm以上,女身高162cm以上。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二)一般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承认省艺术联考成绩及各省艺术类录取原则,对投档至我院的考生按照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课成绩×6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②对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四)根据考生志愿情况和各专业资源情况与生源省招生办协商,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五)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六)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与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tourcollege.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长清公路15公里处(邮编: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811333、89811444、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联系人:冷老师、仇老师、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