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红鹰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1.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宁波大红鹰学院
   学校国家代码:13001浙江省招生代码:0074
   2.学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邮政编码:315175;
   宁波大红鹰学院基础学院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邮
   政编码:315336。
   3.办学类型:民办(指公办、民办或合作办学)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本科
   5.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规则:
   A.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投档过程我校按省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