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没有了,经济基础也没有了,那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也就不存在了”。]
只要做到“立党为公,施政为民”,共产党就会有执政的基础;否则,纵使有公有制和马克思主义,政也执不牢,苏联东欧的教训,还不值得卫教授反思吗。
二 [资本主义国家也不会为私人企业破产埋单。]
这个结论不完全符合现实。只要私人企业的破产影响国民经济,政府就会出面干预,有时还不止买单呢。请卫教授考查一下东南亚危机时,各国政府是如何对待私营经济的。我国对私营经济和国营经济,离同等对待,还差得远呢。
三[“非国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的主力军。""非国有经济这一块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文件上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变成了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而且说"非公有制经济也是我们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违反我国宪法的规定。]
我看这些观点完全正确,卫教授何必吹毛求疵呢。
四[关于税收问题,他们认为私营企业税收太重,国有企业占了便宜。恰恰相反,大家知道过去国有企业税负很重的,没有优惠政策。外资企业非国有制企业有优惠政策。国有企业承担了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本,税负很重,利润全部上收,没有给企业留下发展基金。后来搞拨改贷,贷了款,给国有企业背上了历史债务。本来是国有企业在改革开放中优惠了非公有制经济,他们现在硬是说税赋不公平,他们说"私营企业是33%,国有企业是33%,这个不公平。国有企业国家投资了,收税是33%,私营企业没有国家一分钱投资,也要交33%,这个税赋不公平,应该是私营企业税收降低。"要知道,非公有制经济偷税漏税严重,赚了钱是私人的。国有企业赚了钱,扩大积累,也是国家的。而且根据统计,国有企业的税负所占比例,目前依然大于其经济所占比例。还要讲国有企业税负轻,不公平。他们就是这一套,这些委员过去担任过中央的重要领导职务,反复的讲这个,恐怕有违国家的基本法律。]
如果处在一个比较公正的立场上看待国营企业,我们问一下,国营企业尤其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他们真是靠效率高获得的高收益吗,显然不是。他们大多是靠贷款占有社会财富苟延残喘的,社会一旦不输血,就不行了。而还存在的那些,靠政府的政策保护活着,一有利润,就想方设法地吃光花光败光,大家只要看看那些企业的高工资高福利高楼大厦豪华轿车,就会明白,卫教授所谓”赚了钱归国家所有“的说法,是多么让人难以置信。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 19:26:36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