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chaos0301 15楼的用词已经改正, 不好意思, 写得快就用词变得不严谨
关于你29楼的最后一个问题:
关键是你没有看懂权利O到底是什么, 你所讨论的剩余追索权是相对借方而言的, 即我借给你100元, 我就放弃持有100元现金,换而持有100元的借款单, 我有要求5元利息的权利.
而我讨论的权利O是如果持有100元现金, 则你拥有流动这100元的权利, 如果我借给你了, 我持有的是100元的借款单, 我就放弃了流动这100元的权利, 我的"放弃权利O"是为了你口中的剩余追索权, 两者发生了交换. 如果我没有放弃流动100元的权利O, 自然你也不会让我拥有所谓的剩余追索权.
我的讨论是使用得马经的价值定义, 即无差别劳动, 我在4楼的回复中已经提到了, 在这个定义下, 持有资本可以得到剩余价值是无可辩驳的, 但是, 剩余价值这个定义本身对人类发展是没有作用的,它起作用是交换中体现出的使用价值, 而正因为资本也有使用价值, 所以可以和劳动凝成的价值中蕴含的使用价值进行交换. 人类发展的目的不是为了创造更多的价值, 而是为了创造更多的使用价值.
我希望股指新丁不要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 你说的房子的价值没有变是对的, 因为它是无差别劳动, 但是资产只衡量使用价值而非价值, 但是房子在房开商手中和在你手中使用价值是不同的. 没有使用价值, 你价值再高又有何用? 价值在交换中才体现出对人类的而非个体的使用价值. 所以, GDP中是不算那些没有交换的价值的, 就像妻子的家务劳动, 没有拿到市场上交换, 她无差别劳动有价值, 但是你不会说妻子劳动之前持有多少资产, 她家务劳动之后她资产又增加了. 用资产这个词之前要明白它到底衡量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