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三年制高职学生的收费标准为:学费55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
本收费标准以陕西省物价厅和咸阳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