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iew 发表于 2018-3-31 00:37 
如何科学地去认识或把握真理,你说的这些就是认识论,你们所认为的科学方法。
这怎么会是认识论问题呢?
难道你的认识论观点和我不同,就可以以辩证法,或者某种形而上的抽象理念作为评价某种认识方法的终极原则吗?
太荒谬了,我质疑你的方法论,你就必须深入一步回答:为什么辩证法,或者抽象理念可以作为终极原则?
——之所以苏联教科书中认定哲学在认识论上有党性,前提当然是他们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不可能再深入一步了,谁也说服不了谁。
——但现在的问题是:存在论已经深入一步了,不论唯心、还是唯物,承认现象背后的存在则是两派不可回避的,所以说唯心和唯物的两分法,已经被超越了。
人类的认识活动本身就是一个“存在”,研究如何科学的把握真理本身,就是在实践“认识”活动。所以“认识”本身的“存在”,是先于唯心的认识的规律和唯物的认识的活动的。
——
试图直接把握这个“存在本身”恰恰是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和思想进路的。把握的方法是选定了感性生活,而更基础的感性生活比如劳动、生理需要是更原初的认识实践的发端也就是说马克思并没有预先设定一个自己的真理标准和认识论评判法则,再用这套自设的标准去评价自己的实践哲学。
——
你可以说他的认识论有问题,不能说他的历史存在论哲学是可以和黑格尔哲学并列齐观的,它超越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