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1) 现有的征信体系还面临着与已有的担保行业的冲突问题。担保行当本来就可以而且已经承担了化解、弥补经营风险的功能,那么当完善的公民信用信息库建立起来之后,还要不要担保业?又担保什么呢?
以上对当前的征信体制的这种看法,并不是在鼓吹不讲诚信,只是对当前这种征信方式的公平正义性以及运作方式的质疑。公民信用的征集与裁决如果交给中立的法律体系来解决,就不会发生这种疑问了。完全可以通过在经济法规当中设立诸如“失信罪”等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例如现有法条当中的“诈骗罪”就已经是一种信用裁决了。
如法律对此如果袖手旁观,甘愿把“征信”交给厂商来搞,这就等于是在鼓励“私了”,私了盛行就是法律系统的不作为。弱小的居民面对强大的金融资本,“私了”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如何防止在“私了”过程当中强大的一方滥用他的家法私刑,不搞“家法伺候”,将会成为一个大问题。
面对控制整个经济社会的强大的金融资本,居民除了乞求尽早消除未经中立方确认的所谓不良信用记录之外,剩下的也只有无奈。民众在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当中表现出忧心忡忡也在情理之中。
除了征信有演变为“金融资本的家法”的危险之外,另一个让人担忧的就是法制的市场化倾向。虽说规定了评信机构的法律责任条款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等等,但商业化的信用评定机构滥用职权,以权谋利已经是广为存在的历史和现实,市场角色从来都不是中立角色,根本无法做到公正中立。
在美国爆发金融危机之后,众议院政府改革与监督委员会对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这三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的行为进行了调查。穆尔的一位高管在听证会上“为了赚钱,我们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的证词让人感到不寒而栗。三大评级机构承认,为了市场份额他们不顾职业操守,将华尔街推出的数千种创新债券评为最适宜投资的“AAA”级别,从中赚取了大量利润。评级机构不仅没有承担起经济秩序稳定的基石作用,反而成为了引发金融危机的元凶。
而在征信业尚未正式起步的中国,已有的征信机构的行为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例如对企业的ISO质量体系认定已经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交易;例如珠宝玉石的鉴定机构出具虚假宝石证书;例如汽车碰撞检测等质量检查当中的弄虚作假;例如公证机关照本宣科走形式的公证过程;例如拍卖行把假画当做真画虚假拍卖;例如具有司法鉴定权的精神病院把正常公民鉴定为精神病;例如……
刚刚看到的一则电视新闻是关于东北各个野山参的鉴定机构的,暗访记者拿着做好的假山参登门权威的鉴定机构,短短两三分钟就顺利拿到了“野山参”的鉴定证书。在这里,只要掏钱,你想要评为真的它就是真的,你说要几级就给几级,而拿去的货品那些持有专家资格证书的人连看都不用看
http://news.sina.com.cn/c/2009-10-24/141218899904.shtml;最近,一批某上市公司的股民正以做虚假审计报告为名把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告上法庭……
而在民间,各种评奖选拔等活动,一旦涉及到利益,评定活动演变成为“黑幕”与“暗箱”的可能性就极大增加。
资本的逐利是本能的,不需要外力推动。各种关于信息的商业化运作已经是铺天盖地了。我们如果在某个地产商那里看楼,不久后就会接到其它并未谋面的地产商的促销电话或短信等骚扰;我们在某医院生育,不久就有与婴幼儿有关的各种产品的推销自动上门……同样的情况出现在诸如教育等多种市场之上。
没有人会赞同这些未经许可传播个人信息的行为。但被征信机构确定的居民的信用信息会堂而皇之地在金融界之间传播,其实就是一种行业内的勾结行为。
商业化的评级机构在利益面前具有“颠倒黑白”的极大冲动,不仅仅可能与厂商建立利益关系通过“把黑说成白”而坑害消费者,而且也可能转而“把白说成黑”坑害厂商,如果有厂商为了谋求公正而不愿意掏钱,评级机构就可以通过降低信用等级的威胁敲诈厂商。例如手握鉴定评级重权的某些技术鉴定机构对厂商的敲诈。
金融领域这种例子发生在德国再保险业巨头汉诺威再保险公司与大名鼎鼎的评级机构穆迪的交往当中。由于汉诺威对穆尔主动上门评级拒绝付费,穆迪便把自行公布的汉诺威债券级别降至“垃圾”级别,结果引起持有者抛售,几小时内汉诺威就损失了近两亿美元,最终不得不乖乖交钱,以换取评级的提升。
这一切都说明,虽说商品经济是信用经济,但是信用本身却完全不能商品化。只要商品化,就会为了利润而出卖其公正正义的灵魂。所以,征信系统的市场化机制设计是一个极其糟糕的制度设计方案。
征信商业化也有好处,那就是它开辟了另一个“行业”,可以解决一批人的“就业”问题。
征信机构的作用就是征集居民的信用信息。如果这个机构可以商业化运作,那么,一直以来被国家禁止的“私人侦探”大概离开闸放行也为期不远了。同征信机构服务于金融行业一样,私家侦探的作用也是为委托人采集信息。如果限制私家侦探发展的理由是规模太小太乱,那么完全可以像征信意见稿里所采取的办法一样,为开设私家侦探所设立一个500万的准入门槛就可以了。
征信要不要纳入法律轨道,要不要进行商业化运作,何去何从,这是个问题。
阅读链接:
摇动着的经济秩序基石
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7/8/31/79290.html
谁承担了道德风险
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9/5/17/176057.html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from^^uid=716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