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07 那就讨论“马路”吧。 你先论证一下为何人要走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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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18 那么,私地的真正特性,不是禁入而非准入?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21 这个帖子是谈论公共政策的,私地于此无关。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22 但是,逻辑上相关啊,跟讨论主体的思维能力相关啊。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26 公私要分明。公权不能侵犯私权,私权不能侵犯公权。 人们无权在公开场合谈论别人家的私事。
人们无权在公开场合谈论别人家的私事。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29 对啊,公私要分明。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31 人们无权在公开场合谈论别人家的私事吗? 那么,例如宪法规定言论自由,是什么意思?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37 私地的特性就是商品性呀,就是符合条件者准入呀。 商家的商品,都是他的私有物,你出得起价钱,就可以 ...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38 就是你可以自由地保卫你的私权利。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43 公地,就不可以买卖啊?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51 不可以。 可以买卖的时候就不再是公地了。 不要因为有人以“公”的名义买卖公地,就说公地是商品。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53 哦,公地来到土地市场上,要参加买卖,而买家呢,也是个公家, 所以,可以买卖的时候,原本的公地,公 ...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4:03 那只是一个以公的名义的私家,把它卖给另一个冒公之名的私家。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4:07 公地的特点是“禁”,允许它买卖,就是解禁。原本无禁,就无从解禁。之所以解禁,就说明原来有“禁”, ...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4:10 私地的特点,不是“禁”? 人家的私地,你随便进?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7 15:29 你说的绝对了。 财产权如果是私权,当然由私权处理,交易与否私人说了算。 但若是公共财产,私人无权决 ...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4:18 禁入,是禁止入市; 准入,是可以自由入市; 别再扯你那点烂文字水平了。回去小学复读吧。
别再扯你那点烂文字水平了。回去小学复读吧。 怎么不提390楼的事情了?你凭什么骂人?
罗鹏 发表于 2017-10-18 14:21 你说公地禁止一切人入内,才是绝对吧? 这个公民已经批过了。 你看得懂我后面的内容吗?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4:24 1,你的烂水平高啊? 真高,高到公地一参加市场,马上就不是公地了。好比母奶牛一进市场,马上变成了 ...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4:30 谁是母楼主?关于陈才天的那个帖子和这里,我都是楼主。 把母牛比作公地,就是你的语文水平?你还想多 ...
罗鹏 发表于 2017-10-18 14:41 回楼主,主要不是因为楼主说“公地禁止一切人入内”或者如楼主后来补充说明的“公地不许私用”。 公地私用 ...
这要是反人类,那不反人类,人类都死光了,吼吼。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4:25 主帖里没有“公地禁止一切人入内”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