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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7-10-18 13:19:03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07
那就讨论“马路”吧。
你先论证一下为何人要走马路。
因为人要走马路。你不走马路?走神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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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3:21:11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18
那么,私地的真正特性,不是禁入而非准入?
这个帖子是谈论公共政策的,私地于此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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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3:22:40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21
这个帖子是谈论公共政策的,私地于此无关。
但是,逻辑上相关啊,跟讨论主体的思维能力相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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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3:26:53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22
但是,逻辑上相关啊,跟讨论主体的思维能力相关啊。
公私要分明。公权不能侵犯私权,私权不能侵犯公权。
人们无权在公开场合谈论别人家的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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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3:29:40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26
公私要分明。公权不能侵犯私权,私权不能侵犯公权。
人们无权在公开场合谈论别人家的私事。
对啊,公私要分明。


那么,既然你说公地的真正特性是禁入而非准入,那么私地的特性是什么,难道不需要搞分明?

难道,私地的特性,不是禁入而非准入啊?

那么,公地的真正特性,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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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3:31:13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26
公私要分明。公权不能侵犯私权,私权不能侵犯公权。
人们无权在公开场合谈论别人家的私事。
人们无权在公开场合谈论别人家的私事。
人们无权在公开场合谈论别人家的私事吗?

那么,例如宪法规定言论自由,是什么意思?

那么,人们规定婚姻法,规定私人们如何结婚等等,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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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3:32:10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26
公私要分明。公权不能侵犯私权,私权不能侵犯公权。
人们无权在公开场合谈论别人家的私事。
那么所谓公权不能侵犯私权,所谓私权不能侵犯公权,

上述,又属于公权,还是属于私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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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3:33:14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26
公私要分明。公权不能侵犯私权,私权不能侵犯公权。
人们无权在公开场合谈论别人家的私事。
大楼主,你说话就漏风,那你还是回到那边,继续做你的母楼主,去吧。


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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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3:37:16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29
对啊,公私要分明。
私地的特性就是商品性呀,就是符合条件者准入呀。
商家的商品,都是他的私有物,你出得起价钱,就可以入主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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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3:38:47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31
人们无权在公开场合谈论别人家的私事吗?

那么,例如宪法规定言论自由,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可以自由地保卫你的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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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3:43:46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37
私地的特性就是商品性呀,就是符合条件者准入呀。
商家的商品,都是他的私有物,你出得起价钱,就可以 ...
公地,就不可以买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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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3:44:18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38
就是你可以自由地保卫你的私权利。
上述保卫权,上述私权,

是不是属于公权,为公权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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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3:51:40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43
公地,就不可以买卖啊?
不可以。
可以买卖的时候就不再是公地了。
不要因为有人以“公”的名义买卖公地,就说公地是商品。
“公地”一词,原文是“公共资源”。公共资源就是公共品。
经济学对公共品和商品是有严格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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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3:53:54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3:51
不可以。
可以买卖的时候就不再是公地了。
不要因为有人以“公”的名义买卖公地,就说公地是商品。
哦,公地来到土地市场上,要参加买卖,而买家呢,也是个公家,

所以,可以买卖的时候,原本的公地,公地就不再是公地了。


大楼主,真聪明,好乖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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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00:12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53
哦,公地来到土地市场上,要参加买卖,而买家呢,也是个公家,

所以,可以买卖的时候,原本的公地,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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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03:08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53
哦,公地来到土地市场上,要参加买卖,而买家呢,也是个公家,

所以,可以买卖的时候,原本的公地,公 ...
那只是一个以公的名义的私家,把它卖给另一个冒公之名的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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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05:22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4:03
那只是一个以公的名义的私家,把它卖给另一个冒公之名的私家。
大楼主啊,真聪明,好乖儿。


难道大楼主他是说,公地啊,当参加买卖,那就是以公家的名义的私家了?

那么,公家,私家,卖家,买家,应该如何定义呢?不明白啊,不明白,我去问问母楼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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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07:36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3:53
哦,公地来到土地市场上,要参加买卖,而买家呢,也是个公家,

所以,可以买卖的时候,原本的公地,公 ...
公地的特点是“禁”,允许它买卖,就是解禁。原本无禁,就无从解禁。之所以解禁,就说明原来有“禁”,即禁入是公地的特征。
解禁之后进入市场变成私地,私地就是可以由私人自由处置,能被自由处置,谁都可以举牌,这就是“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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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10:28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4:07
公地的特点是“禁”,允许它买卖,就是解禁。原本无禁,就无从解禁。之所以解禁,就说明原来有“禁”, ...
私地的特点,不是“禁”?

人家的私地,你随便进?



能说出上述高级谬论的人,估计,“怕是一个不太讲究太过随便的女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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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18:22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4:10
私地的特点,不是“禁”?

人家的私地,你随便进?
禁入,是禁止入市;
准入,是可以自由入市;
别再扯你那点烂文字水平了。回去小学复读吧。
怎么不提390楼的事情了?你凭什么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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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21:17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7 15:29
你说的绝对了。
财产权如果是私权,当然由私权处理,交易与否私人说了算。
但若是公共财产,私人无权决 ...
你说公地禁止一切人入内,才是绝对吧?
这个公民已经批过了。
你看得懂我后面的内容吗?
所有者不是随便安个名头就真得成了合格的所有者的。
所有者必须有行为能力的,按法律说法,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所以,集体产权还要有法人和法人代表。
你说的那个“人类整体”,有行为能力吗?有代表吗?代表的资格是怎么定的?是自诩自封的,还是按什么公共程序由全人类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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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21:56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4:18
禁入,是禁止入市;
准入,是可以自由入市;
别再扯你那点烂文字水平了。回去小学复读吧。
哦,谁禁止的啊?谁禁止入市的啊?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难道有这种普遍事实吗?

难道公地不能参加买卖,现实当中也从未发生过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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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24:07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4:18
禁入,是禁止入市;
准入,是可以自由入市;
别再扯你那点烂文字水平了。回去小学复读吧。
别再扯你那点烂文字水平了。回去小学复读吧。
怎么不提390楼的事情了?你凭什么骂人?
1,你的烂水平高啊?

真高,高到公地一参加市场,马上就不是公地了。好比母奶牛一进市场,马上变成了公羊。


2,你说的390楼,是我和那个母楼主的讨论吧?那不是你的事儿啊,大楼主。

并且也不是本帖啊,大楼主。


3,我凭什么骂人?
难道我骂你了啊?

难道你说我烂水平,这不叫骂人啊?


自欺欺人,贼喊捉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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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25:05
罗鹏 发表于 2017-10-18 14:21
你说公地禁止一切人入内,才是绝对吧?
这个公民已经批过了。
你看得懂我后面的内容吗?
主帖里没有“公地禁止一切人入内”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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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26:23
罗鹏 发表于 2017-10-18 14:21
你说公地禁止一切人入内,才是绝对吧?
这个公民已经批过了。
你看得懂我后面的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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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30:07
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8 14:24
1,你的烂水平高啊?

真高,高到公地一参加市场,马上就不是公地了。好比母奶牛一进市场,马上变成了 ...
谁是母楼主?关于陈才天的那个帖子和这里,我都是楼主。
把母牛比作公地,就是你的语文水平?你还想多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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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35:43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4:30
谁是母楼主?关于陈才天的那个帖子和这里,我都是楼主。
把母牛比作公地,就是你的语文水平?你还想多 ...
1,谁是母楼主?


大楼主,请移步,到戈壁观瞧。



2,把母牛比作公地,不大合适吧?

那么,大楼主你说啊,公地一参加买卖,就不是公地了。那么,难道变成了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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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41:12
回楼主,主要不是因为楼主说“公地禁止一切人入内”或者如楼主后来补充说明的“公地不许私用”。
公地私用,天天在发生,国家向能源和材料企业收资源税才允许采掘吗?这个且放过。
人类从百八十辈祖先时,就开始了公产私用。
你说大自然里的野生动物,是不是“公有”?可是说了有什么用,人类先祖要活下来,就要捕猎,把“公有”的羊变成“私有”(也包括“集体”的)羊,越养越多。这叫反人类?(楼主的说法)
这要是反人类,那不反人类,人类都死光了,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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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42:41
罗鹏 发表于 2017-10-18 14:41
回楼主,主要不是因为楼主说“公地禁止一切人入内”或者如楼主后来补充说明的“公地不许私用”。
公地私用 ...
这要是反人类,那不反人类,人类都死光了,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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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14:43:13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0-18 14:25
主帖里没有“公地禁止一切人入内”这句话。
你标题里的“禁入”,不是指禁止一切人进入,那是禁止谁进入?只禁止一些人,不禁止另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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