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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3
本人指出比较认可这样一种价值定义:
“所谓价值,就是一种财货或一种财货的一定量,在我们意识到我们对于它的支配,关系到我们欲望的满足时,为我们所获得的意义。”
岳飞先生则说:
请效用价值论,证明价值就是一种财货或财货的一定量。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03426&page=1&from^^uid=1161837
本人认为他没有理解这个价值概念.于是请其回答他是否真正理解了这个概念的含义,但此人一直避而不答.却让本人解释什么鸡滴屁与我所说的价值的关系.试问,如果你没有理解这个概念,我的解释有意义吗?
所以,现在再一次郑重请问岳飞先生.你确定我所说的价值就是你所说的"价值就是一种财货或财货的一定量"吗?你确定你的这种理解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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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3 15:54:47
你的意思是说价值就是得到某种东西,支配某种东西量上的满足感?
那么你们怎么计量这种满足感?怎么证明社会的价值量,与每个人的满足感有关?你们必须证明你们的定义是正确的,而不是在这里给我绕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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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3 15:57:15
GDP是一定时间内产生的价值总量,要证明你们所定义的价值正确,必须证明现实中的价值与你们定义的有关,而不是在这里给我绕来绕去,不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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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3 15:58:04
定义是无需证明的,你只要理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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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3 15:59:30
定义是认识主体用判断或描述的形式,确定或划定认识对象或事物在综合系统中的位置和界限,使一个认识对象或事物从综合系统中彰显出来的认识行为。

如果定义不清楚或不符合事实,你可以提出来。但不存在对定义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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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3 16:15:03
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1-3 15:58
定义是无需证明的,你只要理解即可。
这算什么逻辑.
如果说检查官定义你是强奸犯,那么就是不是检查官就无需证明,只需要你理解即可????

如果持这种逻辑,这到底是经济学还是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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