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7-11-5 15:08 
资本家和钢琴家可以类比,和酒家似乎不能类比。
资本家是具有一定资本的人,钢琴家是弹钢琴达到一定水平 ...
上限8人依据来自《资本论》
今起实施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对个体工商户意味着什么?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专访了中国近代经济史学会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执行院长刘方健。
以前为何要将个体工商户从业人数限定为“不超过8个人”?刘方健表示,其实这是当时在制定政策时从《资本论》中寻找个体工商户存在的理论依据。
自1956年中国实行工商业改造以后,“雇工”几近在中国绝迹,“雇工即是剥削”在当时几乎已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不过,改革开放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蓬勃发展,与之相伴随的“雇工”却一直没有正式身份。在这样的背景下,由《资本论》里的一个算例和一段注释出发,“七上八下”标准应运而生———雇佣“8个人以下就叫做请帮手,8个人以上就叫雇工,8人以下不算剥削。”
马克思在《资本论》“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中划分 “小业主”与“资本家”的界线。按马克思的计算,在当时(19世纪中叶),雇工8人以下,自己也和工人一样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是“介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中间人物,成了小业主”,而超过8人,则开始“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便是资本家。
“这其实是对《资本论》的教条理解。”刘方健说,一方面个体私营经济蓬勃发展,另一方面却始终“名不正言不顺”,“不超过8个人”的规定解决了个体工商户身份“合法性”的问题,而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中沿用了不超过8人的规定。
以上是我从网上复制的,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