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302 4
2005-12-15
2004年官方公布的矿难死亡人数是6027人,平均每生产100万吨煤炭就有3.1个同胞付出生命。

  2005年以来,矿难事故不仅不见减少,反而有日渐攀升的势头。以下是发生在2005年的部分矿难列表。

  2005年1月7日,河南省渑池县矿难4死。

  2005年1月12日,河南省宜阳县矿难,10死10伤。

  2005年1月16日,重庆南川市矿难,12死。

  2005年1月21日,辽宁省调兵山市矿难,9死4伤。

  2005年2月14日,辽宁省阜新市矿难,213死1失踪。

  2005年2月17日,云南省富源县矿难,24死14伤3人失踪。

  2005年2月26日,重庆市铜梁县矿难,2死2伤。

  2005年3月9日,山西交城发生矿难,28人遇难,69人生死不明。

  2005年3月10日,山西灵石发生矿难,6人遇难。

  2005年3月14日,黑龙江七台河发生矿难,18人遇难。

  2005年3月17日,奉节县苏龙寺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9名矿工遇难。

  2005年3月19日,山西朔州细水煤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72名矿工遇难。

  2005年4月5日,重庆合川矿难,确认23人死亡。

  2005年4月24日,吉林市蛟河奶子山腾达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0人失踪。

  2005年5月12日,四川攀枝花金江畔海煤矿发生瓦斯爆炸。

  2005年5月16日,内蒙古煤井爆炸,造成5人死亡、7人重伤。

  2005年5月19日,河北省承德市暖儿河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45人死亡5名被困。

  2005年6月8日,娄底市资江煤矿303采区四石门发生瓦斯爆炸,21人遇难。

  2005年6月22日,繁峙县义兴寨金矿松洞沟零号脉王全全洞发生爆炸,造成矿井下37人死亡。

  2005年7月11日,新疆阜康矿难,83名矿工遇难。

  2005年7月14日,广东兴宁矿难,16名矿工遇难。

  2005年7月14日,奉节金泉煤矿发生瓦斯爆炸,3人死亡。

  2005年7月19日,陕西铜川市瓦斯爆炸,26名矿工遇难。

  2005年8月1日,四川大竹县田坝煤矿发生透水事故,5名矿工被困,生死不明。

  2005年8月2日,河南省禹州市兴发煤矿矿难,26人遇难。

  2005年8月3日,邯郸县康庄乡桃顶山煤矿井下发生特大火灾事故,13名矿工全部丧生。

  2005年8月7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黄槐镇大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23名工人被困井下。

  2005年8月8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湾子煤矿瓦斯爆炸,14人死亡,2人失踪。

  2005年8月19日,吉林省舒兰矿务局五井发生透水事故,当班工人152人,16人被困井下。

2005年11月29日,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矿难,当班工人221人,171人遇难。

  2005年12月7日,唐山刘官屯煤矿瓦斯爆炸,当班工人98人,已经确认74人遇难。

  国家安全监察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各个省份的遇难地点奔波,这尚且不包括化工行业的事故。

  李毅中成为了当之无愧的“救火队长”。

  然而,我们深思的是,这些矿难有多少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又有几起事故不是人为造成的?如何消除人为性的矿难?我的兄弟姐妹,给我一个诚恳的答案。谢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5-12-15 18:25:00
社会主义制度解决不了这些问题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12-15 18:29:00

在我看来,“矿难”一词对于中国来说太具有时代的特性了。

首先,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不要小看“发展中”这个次,就是这个太熟悉的词才让我们的祖国太多不具备发达国家的特性。什么是发达国家的特性?GDP以及它的衍生量、人权、卫生等等。我们都不具备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横向可比性。我们所说的我们在“进步”,其实是在与我们自己的历史纵向相比!话说回来“矿难”的发生只说明了我们现阶段的确欠缺了发达国家的某些特性,但我们可以改,变,中国未来的一切都可以成为可能。

其次,媒体的宣传。对官方的报道的不信任加上商业宣传的炒作“矿难”的可认知度模糊。

最后,“矿难”的发生在所难免,只是灾难的程度可认为降低。解决矿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牵涉的面太宽,绝对是个社会系统的问题,涉及能源、就业、政治等等大大小小的问题。 也就是说“矿难”这种话题具有可分析性,但决不是单独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12-15 22:27:00
如果要用经济学来解释当今中国的矿难,可能是由于矿的租金太高,已至于产权无法界定给任何一个人,只能由层层权力分享。无法界定的产权,让任何一个人不愿意投入安全设备,任由矿难发生。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12-23 18:42:00

矿难:

最主要原来是利益最大化的问题。因为矿长或是矿主在得到一个矿之后,在没有进行各种保险或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限制,他们是可以得到很大的利润。正如有句话不是说:“如果利润超过100%可以冒生命去做,超过300%可以践踏一切法律“(不知道这句话是不是这么说的)。由于在矿工能得很大利润的时候就可以不顾国家法律去违法。这时,矿工就成为他们得利的工具。

其二:国家在矿藏资源的管理上有什么的缺点。矿藏的审批与开发下出现问题。问题一:由于一些掌握这些审批的官员有权力,一些矿主就可以进行“寻租”。在得到利润后,当然私下有一部钱会暗地里给这些人。问题二:对矿难的处罚力量不够,构不成对他们的“根本威胁”。有时候就通过现行这些处罚他们都不会放在眼里。如果采用以下机制:在对那些非法的矿主,没有进行国家审批的,没有环保的,没有对矿工给给予保险的矿藏,一但发生矿难,将其在矿藏上所得的全部利益全部没收。另外追求其各种责任。另处,对于其这个区的管理这些的官员追求行政责任。要他们也要对其矿难进行责任追问。

其三:对于这些矿区的人进行教育,在进行采矿进行学习。让他们学习自己的在对矿主工作时应得的权利。以及发生事后如果进行自己应得利益和权力得到的了解。另外还有就是可以看出这个地区的落后和贫困。许多人,由于太穷而来不得不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险的情况下为那些矿主采矿。所以,要充分利用矿藏资源的优势,来发展这个地区,但必须在对这些矿藏进行严格管理之下进行的。

等等。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