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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6

发电厂产的电分别用于工业和居民,是否前者不计入GDP,后者计入? 我不是很确定。

另外,如果山西的发电厂给北京供电,一部分用于工业一部分用于居民消费,哪些计入山西的GDP,哪些计入北京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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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6 10:51:00

都记入GDP,且哪里生产就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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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6 10:54:00

民用工业用都应该算吧,发电公司一般不管你怎么用。除非发电的公司和买电供电的公司在不同地区,有不同收入分配就麻烦,可能两边都会各自算上。具体该怎么分要看会计规则了。按产地原则,发电的货币价格都计算成是山西的GDP的正收入部分,北京买了,对北京是则是负收入部分. 进入北京后如果输送配电上引起的升值部分则计算入北京的GDP。

其实对“公司”对“具体产品”来说还是用“收入或产出”的概念才好。GDP对国家对区域而言才对。

在这里,GDP最后结果类似于国家进出口。计算“进”为负,出为“正”,抵消后的"净"的部分真正计算入山西或北京的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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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7 12:31:00
同意楼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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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7 13:25:00

可是,不是说GDP不应该算生产过程中的半产品么?工业用电,应该算是半产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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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7 14:13:00
首先,民用电力应该算入consumption一栏吧. 而工业用电,虽然作为生产(投资)过程中的生产要素之一, 在生产中作为一个中产物(算作一个增值), 所以最终也算在政府开销(G)和国民消费(C)里面咯....或者正如楼上的朋友说, 生产的产品有出口的话,计算GDP的话在剩出口(NX)一栏里面也可以考虑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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